季克良,男,汉族,生于1939年4月,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高级工程师、国家白酒评酒委员。1964年于无锡轻工业学院毕业分配到贵州茅台酒厂工作,曾任生产科副科长、副厂长、厂长、总工程师等职务;1996年12月至1998年5月,任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总工程师;1997年1月至1998年5月任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总工程师(正厅级);1998年5月至1999年11月任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工程师;1999年11月至2000年8月任中国贵州茅台酒厂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工程师,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00年9月至2004年8月任中国贵州茅台酒厂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工程师,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中国贵州茅台酒厂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副书记、总工程师,兼任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季克良 1997年当选中共十五大代表,是贵州省第九届人大代表,省七届政协常委。1992年、1995年全国食品工业优秀企业家;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全国劳动模范;贵州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贵州省有突出贡献的国企经营管理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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