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年鉴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鉴》是忠实记录中国改革开放和建设成就及国家方针政策的唯一综合性国家年鉴,由国务院办公厅、新闻出版署批准并发证,新华通讯社主办,以中、英文两种版本在北京和香港同时向国内各省市及海外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公开发行。国务院办公厅曾发文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年鉴》“创刊以来,在国内外的影响日益扩大,已成为反映社会主义中国的改革和建设成就及国家方针政策的综合性年鉴”是了解中国、研究中国、投资中国的权威工具书和重要决策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鉴》每年一版,由全国人大、全国政协,中央、国务院各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部分副省级市各一位负责同志担任编委,内容采用部类编辑法,分设国家机构、公检法司、经济总类等42个部类,200多个分目。对内全面介绍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历史进程,对外全方位树立我国的国际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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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新闻发言人:十举措推进广播影视产业发展
“不久前公布的文化产业振兴规划,符合广播影视系统实际,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广电总局新闻发言人朱虹日前表示,“当前,广播影视系统正以规划为指导,把落实规划与深化广播影视体制改革紧密结合,积极谋划发展思路,大胆创新发展举措,广泛凝聚发展力量。”
19日在中国传媒大学第四届文化产业国际论坛上,朱虹说,广电总局正以十大举措推进广播影视产业发展。
——积极推动经营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广电系统正积极推动国有电影制片、发行和放映单位、电视剧制作中心、有线网络中心、重点新闻网站、出版单位等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和公司制、股份制改造。2009年底前没有如期完成改制且未出品新影片的国有电影制片厂,将不再核发摄制电影许可证。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广播影视企业上市融资,目前,广电系统已有7家上市公司,华谊兄弟传媒公司已在创业板上市,中影集团、央视网等正在积极筹备上市。
——积极推进制播分离改革。广电总局已于日前下发意见,要求以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和部分省级、副省级电台电视台为重点,着力在影视剧、影视动画、体育、科技、娱乐类节目领域,积极稳妥地推进制播分离改革。
——加快实施重大产业项目。将加大政策和资源倾斜力度,加快实施一批重大广播影视产业项目,以项目引导带动重点产业实现突破性发展。要加快实施城市数字影院建设工程,加快全国城市新建、改建现代化影院步伐,推动国有院线建设和跨区域扩张,推进电影放映的数字化转换,促进我国电影产业升级,进而带动社会资本的投资。要加快实施国家中影数字制作基地二期工程建设,全面提升我国电影的科技实力和艺术质量。
——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广播影视系统正在实施的下一代广播电视示范网、有线电视数字化等高新技术项目是广播电视创新传播手段,构建传输快捷、覆盖广泛的现代传播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这些高新技术重大产业项目,广电总局将给予优先安排,重点加快推进,形成特色文化产业集群,拉动相关产业发展。
——加快网络组合和新媒体业务发展。当前重点一是加快全省性网络整合。二是加快发展网络广播电视。三是加快发展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使新媒体成为广电系统继广告、收视费、票房之后的第四大创收来源。
——深入开发农村广播影视市场。要加大财政投入和支持力度,扎实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和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实现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市场体系的有机结合,相互促进。要通过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村广播影视市场开发,积极推进广播影视资源向农村和基层倾斜。
——积极开拓海外市场。要以中央广播电视媒体为重点,大力建设语种多、受众广,信息量大、覆盖全球的国际一流媒体;认真落实国家鼓励和支持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的优惠政策,大力实施中国影视全球推广战略;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使中华文化精品更多进入国际市场。
——全力打造一流广电节目品牌。积极鼓励电台电视台加强媒体品牌建设。一是设立专门品牌研究和管理机构,二深入推进频道瓶颈改革,有效推进资源组合,三是研究个性化需求,四是在创新节目内容上下功夫,反对克隆和同质化竞争。
——积极鼓励民营资本进入广电产业。认真落实国家关于非公有资本进入广播影视产业的规定,按照凡是法律法规未禁止的领域,都要允许民营资本进入或参与的原则,积极降低准入门槛,积极鼓励海外影视制作机构与我合拍电影、电视剧,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形式共同发展的产业格局。
——加快建设重大产业园区和基地。近期广电总局已批复北京星光影视园授牌申请,批准成为中国北京星光电视节目制作基地,为文化产业基地增添了新鲜的力量和血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