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2009年10月1日前后,北京将举行隆重庆祝活动。
从有关方面获悉,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活动新闻中心设在北京梅地亚中心,将于9月22日开始正式运行,为前来采访庆祝活动的香港特别行政区记者、澳门特别行政区记者、台湾记者和外国记者办理采访证件,并为他们提供新闻采编信息服务。 采访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活动的港澳台和外国记者需提出正式申请。
临时来内地的香港特别行政区记者和澳门特别行政区记者,分别通过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和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提出申请;台湾记者向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提出申请;临时来华的外国记者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提出申请,外国驻港澳记者分别通过中国外交部驻香港特派员公署、驻澳门特派员公署提出申请,外国驻华记者向外交部新闻司提出申请。
香港特别行政区记者、澳门特别行政区记者、台湾记者和外国记者在提出申请时,需有本人所代表的新闻机构的委托书和确认本人是新闻记者身份的证件。
受理采访申请的时间为2009年8月3日至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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