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蔚莉,现为朝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二级法官。曾荣立个人一等功一次、个人二等功4次、个人三等功两次,先后被评为首都法院先进法官、首都劳动奖章、北京市法院系统先进法官、全国优秀女法官等光荣称号。钟蔚莉同志长期工作在审判一线,她公正司法,秉公办案,廉洁自律,热情服务,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取得了不平凡的业绩。
勤勉敬业是钟蔚莉的一贯作风。她的身体并不好,但她从不因为病痛而耽误工作。有一次湖南某地闹水灾,钟蔚莉为办理案件,必须到那个地方去。当时,她正患感冒,父母和领导都不放心,让她等洪水退了再去。但是她想到原告已对被告处的标的物申请财产保全并已提供担保,耽误一天就意味着案件审理没有真正的结果,于是她毅然登上南下的火车。下了车,她顾不上休息,趟着洪水赶到现场调查取证,并对被告处的财产实施了保全措施。钟蔚莉这种舍己为人的精神连被告都被深深感动了,结果事情得到圆满解决。钟蔚莉不仅办案高效,而且清正廉洁。她坚持急案急办,为当事人解燃眉之急,当事人多少次为表示感激拿出钱和礼物表示感谢时,钟蔚莉都委婉地拒绝,她说“办案是我的工作,公正是法官的本分,你的心情我理解,但礼物我绝不能收。”
1995年至今,钟蔚莉同志共审结案件3000余件,连续10年结案数量在全院商事审判口名列第一。钟蔚莉审理过许多案件,她的依法办事令人心服,她的真诚令人感动,她的廉洁令人敬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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