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馆饭店业“12点退房”的行规近日“寿终正寝”,正式退出全国旅游饭店业行规,更换的条款未对收费时间点作明确限制,仅要求明示。该行规此前被北京市消费者协会点评为排除竞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规则。而制定行规的行业协会一度称其为“国际惯例”,不可更改。
记者日前发现,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最新公布的《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2009年8月修订版)中,已经删去了“12点退房,超过12点加收半天房费,超过18点加收1天房费”的规定。
取而代之的第三章第十条为:“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或者确认已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
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2002年制定的《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中,第三章第十条规定:饭店客房收费以“间/夜”为计算单位(钟点房除外)。 按客人住一“间/夜”,计收一天房费;次日12时以后、18时以前办理退房手续者,饭店可以加收半天房费;次日18时以后退房者,饭店可以加收一天房费。
观点交锋
消协:“12点结账”排除竞争
北京市消协负责人昨天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12点结账”行规的要害,一是破坏竞争秩序。所有饭店都执行“12点结账”,企业之间的服务没 有竞争,限制了企业的竞争活力。二是侵害经营者经营自主权。几点结账、提供什么样的服务措施,如何为消费者提供多样的人性化服务以及制定服务价挌是企业的 经营自主权,行业规范无权进行干预和限制。三是损害消费者权益。如果所有饭店都执行“12点结账”的行规,消费者无法选择,侵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 平交易权。
北京市消协负责人呼吁,通过此行规的破除,应进一步开拓视野,认真审视与广大消费者权益密切相关的其他各种行业规定,是不是存在类似的问题。
律师:赞成放开多样化计价
“千呼万唤,总算改了,很是欣慰。”长期关注酒店业12点结账行规问题的北京市汇佳律师事务所邱宝昌律师昨天感慨。他认为,这一改变是在消费者保护组织、政府的督促下,行业迈出的可喜一步。
对于新条款只规定饭店应明示房价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未明确规定该几点结账,邱宝昌持赞同态度,“不限定更好,各个饭店不能统一。”他认为,宾馆饭店有了自主权,计费方式多样化,消费者的选择也多样化了。
他举例,修改了条款后,酒店可以选择下午两点结账,可以按半天计费,也可以按小时收费。前提是,宾馆饭店须公示价格和计费方式,明确告知消费者,使其有选择权。
“酒店业收费时间自主,价格竞争将呈现公平、活跃的局面,整个行业会有根本改观。”邱宝昌说。
酒店业者:延迟退房影响利润
曾经在一家星级酒店担任大堂经理的齐先生认为,延迟到下午两点退房在业内已经约定俗成,只要在没有客人等待入住的情况下,酒店都可以接受。 酒店做的是夜间生意,因为对消费者来说,休息时间是晚上,所以中午12点就得退房。酒店之所以不愿意延迟退房是因为会影响利润,尤其是在入住高峰期以及旅 游旺季的时候,前面的客人不退房,后面的客人就没办法入住。
消费者:担心退房时间混乱
代理了一家国外服装品牌的朱女士平时经常需要安排客户住酒店,因为往往是招待客人午餐后才让对方离开,所以客人一般都得等到下午两点左右离 开,而朱女士也不好意思因为要加房钱就让客户背着行李去吃饭,“为了多出来的这两个小时,我们公司不得不多付半天房费,日积月累,这笔开销也不小。”听说 12点退房行规取消的事,朱女士半信半疑:“没有了统一规定那不得更乱啊?”
记者调查
8家五星级酒店均难延时退房
记者昨日随机调查了京城8家五星级酒店的退房时间。对于下午三四点退房的要求,8家酒店都表示做不到。其中,北京饭店、长城饭店最晚可免费 延迟到下午1点,昆仑饭店、中国大饭店、嘉里中心饭店、凯宾斯基饭店、东方君悦大酒店、北京国际饭店都表示最迟可以免费延到下午两点退房,而多家饭店允许 VIP客人免费延迟到下午4点,不过前提是,“您住的房间没有预抵客人才有可能申请延时。”嘉里中心饭店总机工作人员表示。
各饭店对于延迟退房加收房费的时间也有差异,大部分都是下午6点前退房加收半天房费,而凯宾斯基饭店则从下午4点开始,东方君悦大酒店的开始时间是下午3点。但所有酒店都提供免费寄存行李的服务,客人如果必须延迟离店,可以退房后把行李寄存在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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