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观点是马克思主义的首要的、基本的观点。我们党的思想路线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30多年前的1978年,关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讨论,催生了一场轰轰烈烈的思想解放运动,为重新确立我们党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路线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为开启改革开放的伟大历史征程、吹响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时代号角作了有力的舆论准备。新世纪新阶段,我们面临着深化改革开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完成好这一光荣而艰巨的历史使命,要求我们进一步坚持实践标准,并将其同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和时代特征有机结合起来,正确把握新时期坚持实践标准的新要求。
坚持实践标准同坚持继续解放思想相统一。坚持实践标准同坚持继续解放思想,在本质上具有一致性。邓小平同志指出:“解放思想,就是使思想和实际相符合,使主观和客观相符合,就是实事求是。”在解放思想的过程中,是否做到了使思想和实际相符合、使主观和客观相符合,只能运用实践标准来检验。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必须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继续解放思想,自觉地把思想认识从那些不合时宜的观念、做法和体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从对马克思主义的错误的和教条式的理解中解放出来,从主观主义和形而上学的桎梏中解放出来,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在推动实践创新的同时不断推进理论创新。
坚持实践标准同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相统一。科学理论来源于实践,是实践经验的概括;科学理论又对实践起着指导和推动作用,需要在新的实践中经受检验并不断丰富发展。坚持实践标准同坚持以科学理论为指导在根本上也是一致的、统一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凝结了几代中国共产党人带领人民不懈探索实践的智慧和心血,是被改革开放伟大实践所证明了的科学理论,对继续深化改革开放起着根本指导作用。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推进改革开放,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同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不断发展的开放的理论体系。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需要我们自觉坚持实践标准,不断总结新的实践经验,不断为这一科学理论体系增添新的内容。
坚持实践标准同坚持人民利益标准相统一。实践是人们改造自然和改造社会的有意识的活动,有着明确的目标和价值取向。对我们党来说,这一明确目标和价值取向就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毛泽东同志指出,我们共产党人的一切言论和行动,必须以合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所拥护为最高标准。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党始终强调,我们的一切工作和决策,都必须坚持用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来衡量。这与坚持实践标准也是统一的、一致的。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实践标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要求努力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并把两者有机统一起来,既通过发展增加社会财富、不断改善人民生活,又通过发展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不断促进社会和谐,确保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坚持实践标准同坚持从现实国情出发谋发展、促发展相统一。坚持实践标准,需要明确实践的前提和基础、性质和内涵。对于经济社会发展而言,就是要明确所处的社会历史阶段和现实国情,以此作为谋发展、促发展的前提和现实依据。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人民生活实现了从温饱不足到总体小康的历史性跨越。但是,我们现在达到的小康还是低水平的、不全面的、发展很不平衡的小康,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一社会主要矛盾没有变。在科学把握这一现实国情的基础上,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要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实现这一奋斗目标,要求我们立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现实国情,紧紧抓住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努力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扩大社会主义民主,更好保障人民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加强文化建设,明显提高全民族素质;加快发展社会事业,全面改善人民生活;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这是新时期坚持实践标准的具体体现。
(山西省委党校理论研究中心 执笔:李少斐 张 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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