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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产业振兴规划发布——重点培育十大支柱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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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1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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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江苏省邳州市召开的第二届全国林业产业大会上,国家林业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等5部门联合发布了《林业产业振兴规划(2010-2012年)》。作为指导林业应对金融危机的行动计划方案,《规划》提出,通过重点扶持国家级林业重点龙头企业和特色产业集群,保持林业产业总产值年增幅达12%左右,到2012年林业产业总产值达到2.26万亿元,林产品国际贸易总量达900亿美元以上,其中出口总额达到或超过500亿美元。
受金融危机冲击最严重的人造板等木材工业及相关产业,是本次林业调整振兴的方向和重点。对此,《规划》提出,3年内重点扶持100家国家级林业重点龙头企业和10大特色产业集群,逐步形成森林资源培育、人造板、家具、木浆造纸、竹产品、林化产品、木本粮油产品、生物制药、林业机械制造和生物质能源等支柱产业。加快各类工业原料林基地建设,在湖南、江西、四川、云南等省区建立油茶、油橄榄、核桃等高产油料林基地,在西南、西北等省区建立一批生物质能源林基地;启动全国珍贵树种培育建设工程,并在东北内蒙古林区、西南林区、华东林区和粤桂琼闽有条件地区先行实施;继续推进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力争到2012年基地建设总规模超过1亿亩。
对于林业产业振兴的一系列政策措施,《规划》也做出了明确规定。包括,中央财政对造林所需优质种苗给予补贴,并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将育林基金征收标准由林木产品销售收入的20%降至10%以下;鼓励符合条件的林业产业龙头企业通过债券市场发行各类债券类金融工具,募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鼓励林区从事林业种植、林产品加工且经营业绩好、资信优良的中小企业发行集合债券;鼓励林区外的各类经济组织以多种形式投资基础性林业项目;鼓励各类担保机构开办林业融资担保业务,对以林权抵押为主要反担保措施的担保公司,担保倍数可放大到10倍。
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在大会上表示,今后我国林业产业发展要以产业结构调整为主线,重点培育林业产业10大支柱产业,努力把我国建设成为林业产业强国。
这10大支柱产业,一是木材加工产业。向精深加工迈进,增加科技含量,全面提升产品的档次。二是以森林公园为主的森林旅游业。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到2010年森林旅游社会综合产值达到1500亿元。三是油茶等木本粮油产业。重点发展油茶、核桃、板栗、柿子、枣等5个树种,力争到“十二五”期末,全国建成2500万亩高标准木本粮油示范基地,为农民增收1000亿元。四是竹藤产业。五是花卉业。六是野生动植物繁育利用产业。七是木浆造纸产业。积极推进林纸一体化发展,降低资源能源消耗。八是林业生物质能源产业。加强林业生物质能源高效转化和综合利用等技术的研究攻关,形成可产业化推广的技术、工艺和产品储备。九是林产化工产业。加快发展生物质能源转化利用、松脂资源精深加工、天然香料和生物新材料开发等产业。十是沙产业。重点发展灌木林培育和加工利用、中药材生产与产品开发、生物质能源开发、经济林果种植与精深加工、沙漠旅游、沙区风能和太阳能等支柱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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