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内辽宁城乡居民全进医保、力争实现药品销售“零差价”、实施三甲医院与基层医院的合作……这些新医改政策,旨在从根本制度上保证老百姓看病不难,吃药不贵。近日辽宁省委、省政府原则通过《辽宁省2009-2011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实施方案》和《辽宁省2009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点》,这标志着备受关注的辽宁省新医改方案即将出炉。
实施这一医改方案,相关部门明确了今后两年,将重点抓好的五项改革任务,包括: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其中,市民一直期盼的药品销售 “零差价”问题,医改方案中给出了这样的答案:辽宁将初步建立基本药物供应保障体系,实施政府主导、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