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记者从全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上获悉,省政府正式出台《河南省2009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重点推进5大块22项改革任务。
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
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今年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85%以上,参保人数900万;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000万。巩固新农合发展成果。年底前将高校大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将未参保的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纳入当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解决包括关闭破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等在内的其他各类城镇人员医疗保障问题。
稳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全面落实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人均80元补助政策,三年内逐步将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新农合最高支付限额达到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
提高基本医疗保障管理服务水平。在洛阳、平顶山、鹤壁等市探索开展医保市级统筹试点。推行参保人员就医“一卡通”制度。在郑州、洛阳两市探索建立异地就医结算机制。研究城镇职工、农民工等参保就医关系跨地区、跨制度转移接续办法。探索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各类医疗保障管理服务。在南阳市探索建立城镇居民生育保障制度,将居民住院分娩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根据国家发布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09版)》,切实保证所有基本药物的生产和质量安全。
以省为单位,对国家基本药物实施规范的公开招标采购。建立向各级医疗机构直接配送基本药物机制。
建立基本药物合理使用制度。三年内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将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医疗保障报销目录。
健全基层医疗服务体系
经过三年努力,使每个县(市)至少1所县级医院和1-3所乡镇卫生院达到标准化水平,每个行政村都有卫生室,城市社区建立比较完善的卫生服务网络。2009年完成50所县级医院(中医院)、256所乡镇中心卫生院、103所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标任务,改造10000个村卫生室。
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队伍建设,尽快实现基层医疗机构都有合格的全科医生。加强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和中医基础能力建设,2009年再改造扩建6所市级以上重点医院,到2010年将列入国家规划的18所市级以上重点中医院全部改造。
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启动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等9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启动实施6类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即:为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选择8个县作试点,为1.6万农村适龄妇女进行乳腺癌检查,为9.4万农村适龄妇女进行宫颈癌检查;为110.2万农村育龄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免费为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10万例复明手术;完成18.9万户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在燃煤型氟中毒病区完成5000户改炉改灶。
将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经费等纳入各级政府预算全额安排。落实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2009年不低于15元、2011年不低于20元政策。
推进医疗卫生机构改革
从本方案实施之日起,冻结全省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服务站现有人员编制,对现有人员重新择优聘用、分流,新增人员实行公开招聘。落实政府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管理办法,落实对乡村医生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补助。
制定分级诊断标准,开展社区首诊制试点,建立基层医疗机构与上级医院双向转诊制度。
选择濮阳、漯河作为省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争取洛阳市成为国家试点城市。鼓励民营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院。制定完善区域卫生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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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三年:479亿元用于河南省医改
为深化全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河南省加大投入,转变机制,未来三年将投入479亿元用于医改。
河南省医改实施方案明确提出,要建立政府主导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强化政府责任,加大政府投入力度,逐步提高政府卫生投入占经常性财政支出的比重。初步测算,未来三年落实五项重点改革工作,河南省需要增加投入479亿元,其中省级投入100亿元。三年内,基本医疗保障覆盖城乡全体居民,参保率提高到90%以上。2010年,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此外,在绩效考核的基础上,各级财政将核拨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核定收支后的差额补助。在加大财政投入的同时,让有限的财政资金发挥更好的社会效益。
年底全省三成地区新农合实现门诊统筹
门诊看病也能按一定比例报销
年底全省三成地区新农合实现门诊统筹
今年底,河南省将有30%的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现门诊统筹。
河南省从2003年开展新农合试点,经过几年的实践,新农合制度建设由点到面、迅速铺开,试点县(市、区)总数达到142个,覆盖农村人口7047万人,占全省农村人口的92%。新农合筹资水平也由当初的40元提高到100元。在100元中,农民个人筹资20元,财政筹资80元。农民个人的20元筹资,统一划入农民个人的家庭账户,用于支付门诊诊疗费用。而参合农民看病报销的最高封顶线也由原来的1万元提高到2008年的3万元。
根据河南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案,到今年底,河南省将有30%的地区统一实行门诊统筹。也就是说,参合农民每看一次门诊都能按一定比例报销。力争3年内全省所有开展新农合县(市、区)全部实行门诊统筹。在家庭账户向门诊统筹过渡期间,参合农民家庭账户结余资金可用于支付在门诊统筹报销之后自付部分的医疗费用,也可用于支付住院起付线以下部分的医疗费用。
据了解,明年新农合筹资水平将提高到150元,各级政府对新农合的补助将达到人均120元,参合农民看病报销的最高封顶线将提高至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