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如花半倚石,万点青山拥海来。改革开放以来,福建省厦门市不仅在经济发展方面走在全国前列,生态文明建设也走在全国前列。事实证明,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给厦门带来的不仅仅是漂亮的城市、舒适的环境,还促进了经济的繁荣。
用生态功能区划来安排经济社会发展布局
夏季傍晚,消暑纳凉的人们徜徉在厦门市筼筜湖畔,夜间觅食的夜鹭轻轻掠过湖面。欣赏过筼筜湖美景的游人们也许想象不到,20年前,这里却被称为“放在厦门厅堂上的马桶”。
“厦门在环保方面曾经走过弯路。”厦门市环保局局长谢海生告诉记者。他指着窗外波光粼粼的筼筜湖说:“这个湖当年有厦门的八大景之一‘筼筜渔火’。上世纪70年代的围湖造田和80年代工业废水、生活污水让筼筜渔火景观彻底消失。1990年10月,第一次全国卫生城市大检查,厦门排在倒数第四名。”
筼筜湖给厦门人上了深刻的一课。从1990年到2004年,厦门市投资近3亿元,采取了“限期治理、污泥清淤、污水截流”等措施,综合治理筼筜湖。现在筼筜湖水质已从劣Ⅴ类改善为Ⅳ类。
“环保也能产生巨大经济效益,而且投入产出比不比工业差。”谢海生给记者算了一笔账:“筼筜湖治理大约投入了3亿元。但是,湖区生态环境好了,带动了周边经济发展。尤其是房地产业,湖周8平方公里土地升值近30亿元。”
厦门一直面临着环境容量有限与环境压力剧增之间的矛盾。筼筜湖治理让厦门认识到了环境的价值,同时也成为厦门发展的转折点。在治理筼筜湖的过程中,生态城市进入厦门市决策层的视野。从2000年开始,厦门市编制了《厦门市生态功能区划》,提出了合理划分生态功能区,正确引导产业布局的城市规划。2002年,厦门市进一步形成了《厦门生态市建设规划》。
在全市生态建设规划的统领下,各行政区也都根据实际提出了生态建设的目标,集美区提出了建设“生态型的旅游文教区和环保型的高新产业区”的目标;海沧区着重发展轻工业;鼓浪屿建设循环经济试验区,做到“污水零排放、生活垃圾零出岛”。
目前,全市形成了分工明确的14个工业区,不仅鼓浪屿消除了所有的工业污染源,厦门本岛的工厂也基本上迁往岛外工业园区,解决了历史上形成的一些结构性污染问题。
生态功能区划已经成为厦门安排产业布局的重要依据。畜禽养殖业污染严重,是造成水体和海域富营化的重要污染源。厦门市环保部门根据功能区划把厦门分为“养殖区”、“禁建区”、“禁养区”。现在已完成厦门岛内2200多家生猪养殖场的关停搬迁工作。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100%。
生态文明理念引导厦门步入低消耗、低污染、高效益的发展轨道
厦门市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探索和取得的成绩引起了中央有关部门的注意。2006年,中共中央编译局与厦门市合作,对厦门市生态文明建设的情况进行调研,并把他们的生态文明建设经验总结为“厦门发展模式”:着眼于社会自然生态一体化,树立生态城市建设理念;坚持以制度保障为先,积极构建生态城市治理结构;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生态经济;注重节约资源,通过资源集约化利用来拓展城市发展空间;自觉进行生态修复,实现生态与人居环境和谐。他们根据厦门的城市生态文明建设情况,制定出了我国首部“生态文明(城镇)指标体系”。
生态文明指标对厦门市发展既是更高要求,也是一种自我约束。生态文明指标体系共涉及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生态安全、社会保障四大部分共38项总指标。近年来,厦门市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从各方面向这个指标体系靠拢。
首先是严把项目准入关。“厦门的招商已从‘韩信点兵,多多益善’成功转到‘科学招商,理性引资’上来。”谢海生介绍说,一个新项目落户工业区须过7道门槛:产业方向、科技含量、投入强度、产出效益、环境影响、就业机会、资源消耗。以厦门火炬高新区为例,按照高新区的产业规划,目前入区企业都是光电、电子信息等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的企业。近两年来,有10多个、投资总额近15亿元的项目因产业方向、能耗等方面达不到规划要求而被厦门火炬高新区婉拒。
厦门市还把生态文明理念引进了污染防治中。单纯的“围追堵截”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环境污染问题。谢海生认为:“治污如治水,必须从立项开始,指导企业利用循环经济把治污过程变成盈利过程,减少企业负担,调动企业环保积极性。”按照“能散不集、动态建设、就近回用、生态利用”的思路,厦门市鼓励企业采用膜处理技术、生态型零排放技术,使得企业水回用成本低于自来水成本,提高企业循环利用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生态文明建设逐渐使厦门步入了低消耗、低污染、高效益的发展轨道。2007年,厦门市单位GDP能耗0.616吨标准煤/万元,为全省单位GDP能耗的70.4%,每平方公里土地创造生产总值8756万元、创造工业总产值1.8亿元,这些指标在福建省内乃至全国同类城市中保持领先。
建立循环经济运行机制,推动发展方式转变
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内容就是要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发展循环经济则是解决资源和环境瓶颈的重要途径。
厦门市专门成立了循环经济领导小组,在废物资源化、水的梯级利用、生态型农业、清洁生产等方面树立了发展循环经济的典型,从实践经验中逐渐探索出“政府引导、市场推动、法律规范、政策扶持、科技支撑、公众参与”的循环经济运行机制。
厦门是水资源短缺的城市,但是厦门市2007年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为90.85%,每吨源水相当于10.93吨水,高于福建省平均水平(53.39%),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这与厦门市近年来坚持走循环经济发展道路密不可分。
厦门市规定月用水量600吨以上的单位必须纳入全市计划用水指标管理,并且编制了《厦门市用水行业标准》(方案),通过制定行业计划用水定额指标以及执行强制性节水产品使用标准等手段加强对水资源的配置和调控管理,对超过计划用水指标部分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收费,用价格杠杆引导各用水单位和居民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
路达(厦门)工业有限公司是一家生产卫生洁具的企业。路达公司的环保科主管蔡成坚告诉记者,2004年路达投入50万元,引进了一套膜技术,不仅实现了电镀废水循环使用,而且还可以回收镍离子。“近几年由于镍的价格上涨,这套设备不到一年就全部收回成本。”
厦门市还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发展循环经济。利用废水、废气、废渣等废弃物为主要原料进行生产的企业,可在5年内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2006~2008年,仅厦门市国税部门就累计为循环经济行业兑现税收优惠近6300万元,110户(次)的企业从中得到实惠。
厦门东纶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大型纺织企业。近年来,这家公司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的支持,在源头采购高效节能设备,在生产流程采用新工艺,最大程度地进行节能减排。通过实行循环经济,企业每年得到1000多万元的收益。企业还因为采购高效节能设备和在生产流程采用新工艺而获得了近3000万元的税收减免。
厦门市还把节能环保科研项目列为“十八条产业链”当中重点发展的项目。厦门市科技局发展计划处处长李波告诉记者:“厦门每年都拿出1000万~2000万元资助和鼓励环保技术或者节能减排技术,占全市每年科技支持资金的5%~10%。”科技局对环保节能项目都会大开“绿灯”。2003~2008年,仅废水深度处理再利用和“零排放”项目,厦门市环保专项资金就安排了78项,补助金额约4100万元。“我们在今年4月刚刚资助了福建龙净的一项烧结机多组分烟气干法脱硫项目。”李波表示,厦门市有20多家企业获得了类似这样的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