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门的调查结果证实环境污染举报部分属实,环保组织希望企业能够及时公开环保信息
3月2日,中国环境保护部(下称环保部)在其官方网站宣布,去年8月遭到民间环保组织举报的金东纸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金东纸业),目前正式进入上市环保核查情况的再次公示。
整个公示时间,将从即日(3月2日)起持续到3月11日。
早在2008年8月12日,绿色和平等六家环保组织就联名上书环保部,建议慎重处理金东纸业的上市申请。
这些环保组织认为,虽然环保部认为“该公司基本符合上市公司环保核查有关要求”,但事实上,金东纸业旗下企业金海浆纸厂建厂以来,对海水和居民用水,以及空气的污染已经影响到周边居民的生活。
在接受环保组织的举报信后,环保部迅速组成了专家小组进行调查。其公布的调查结果显示,海南省国土环保资源厅、江苏省环保厅和浙江省环保局认为,虽然金东纸业及其数家控股子公司的污染物排放基本符合环保要求,但也的确存在一些环境污染问题。
例如,金东纸业旗下控股子公司金海浆纸厂自投入生产以来,屡屡出现臭气污染问题;其厂界臭气浓度个别点位,也一直超过臭气浓度限值20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标准。
虽然金海浆纸厂针对臭气采取了整改措施,臭气污染明显有所改善,2008年臭气浓度超标率由2007年的60%降为17%,超标倍数也由原来的1.5倍降为1.3倍。但2008年8月,海南省环境检查中心站两次的监测均发现,厂界臭气浓度仍然超标。
为此,海南省国土环保资源厅于2008年9月向该厂下发了《关于责令海南金海浆纸业有限公司限期治理的通知》,限期该厂采取有效措施,以完成对排放臭气的治理。
此外,环保组织的举报信也声称,2006年金海浆纸厂先后两次在距离海滩300米处发生污水排海管泄漏事故,造成海面沉积悬浮物问题,并造成水体污染。对此,海南省国土环保资源厅表示,通过核查,发现两次管道破裂泄漏污水均为处理后的污水,未引发污染事故;而环保组织反映的“海面沉积悬浮物”,实际上是海面上飘浮一些污水产生的泡沫。
而针对环保组织举报金海浆纸厂将部分污泥分别运至儋州市镇康村和洛基镇附近树林堆放的批评,海南省国土环保资源厅表示,环保组织反映属实,但该行为并非金海浆纸厂所为。而是两家化肥公司将污泥运出金海浆纸厂后,将镇康村和洛基镇附近树林作为临时堆放点。而这些污泥,部分已于2007年9月处理完毕,尚未处理完的,海南省儋州市环保部门已责令有关化肥公司限期清理。
作为另外两个金东纸业旗下企业所在地的环保部门,江苏省环保厅和浙江省环保局也针对投诉做出调查,认为金东纸业旗下企业虽然在过去曾经有过污染环境的不良记录,但有关部门已经责令整改。
三地环保部门均认为,目前金东纸业以其旗下企业的各项污染物已经能够做到稳定达标排放,且并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
对于环保部再次就金东纸业的环保核查情况进行公示,并能够认真对待民间组织的批评意见,在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包括绿色和平在内的六家环保组织都对此表示了欢迎。这也是“绿色经济政策”实施以来,首次有民间组织参与到政策的落实中。
不过,绿色和平行动统筹钟峪也对《财经》记者表示,希望金东纸业能够在政府的要求下进行整改,也更希望金东纸业的环保措施是为了长远的环境保护利益出发,而并不仅仅是为了应付政府部门调查与民间组织质疑而采取的短期行为。
此外,他对于环保核查公示中未涉及的方面,也表示一定的担忧,比如造纸原料林的问题。而一旦企业通过环保核查上市融资后,势必会加大产能的投入,届时是否能达到污染不超标,还有待进一步观察。要实现真正的良性循环,这不仅需要有关环保部门的后续监督,也有赖于企业及时、主动地向全社会公开环境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