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先行带动全面提速
上海共有图书、音像、电子出版单位65家。按国家明确要求,需要进行特色改制的出版单位共60家(包括中央在沪出版单位)。在2003年至2006年年底之前的文化体制改革综合试点阶段,市属宣传系统的世纪出版集团、文艺出版集团及所辖的23家出版单位先行完成整体转企改制。2007年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和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进行了高校出版社转企改制试点,试点工作对出版单位转企改制中的制度安排、人员保障、资产处置等难题,提供了有效经验。
2008年以来,在中央的统一部署下,除中央在沪出版单位外,32家出版单位作为转企改制的第二方阵进入特色改制的关键性阶段。2008年12月,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出版局共同召开全市出版单位改革工作会议,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王仲伟对出版单位转企改制进行动员部署,提出工作要求。会议对全市出版单位转企改制的统一认识、全面提速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8月31日,32家出版单位的转制方案全部获得正式批复,全部完成清产核资,75%完成工商登记,50%完成全部转制程序。
各方协同克服操作难题
改革的实践表明,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既是一个解放思想创新文化发展理念的过程,也是一个解决操作性问题的实践过程。在上海市委领导下,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出版局和市编制、财税、工商、国资、社保等政府各相关部门,按照市文化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在转企改制的操作过程中,主动配合,协同克服操作难题,形成了一系列有效的方法。
在改革中,对实行转企改制的出版单位,通过设立外派董事、设立编委会、设立总编辑专业岗位及资质认证、公司章程约束、政府综合考核等制度安排,使出版企业把握宣传导向、坚守文化使命的职能到位、职责到人、工作到岗。市委宣传部负责牵头协调,部国资办、干部处、新闻出版处、改革办等职能处室负责帮助出版单位修改完善转制特色方案,市新闻出版局领导直接关心,局图书处、音像处积极督促经营性出版单位启动改革,提供特色服务。
对每一个出版社而言,转企改制都具有不可复制性,为此在实际操作中,既要坚持依法依规办事的原则性,又要体现“特事特办”的主动性、积极性。为方便出版单位转企改制的规范操作,上海依据前期改制单位的运作实践,梳理、归纳出转企改制的基本操作环节,对转制出版社提供指导和特色服务。还在先期转制方案的基础上,归纳研制了《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方案的基本格式和要素》,供转制单位制定转制方案时参考使用。
加紧谋划出版业新目标
全市出版单位完成转企改制,只是迈出了上海出版业新一轮发展繁荣的第一步,是谋划上海出版业加快发展、做强做大的新起点。
国务院《文化产业振兴规划》中,提出了文化市场主体进一步完善、文化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文化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现代文化市场体系进一步完善、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进一步扩大的总体要求,明确了重点发展出版业的要求。上海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快本市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提出了发展新闻出版产业的重点任务。全市出版企业将进一步完善出版企业的文化市场主体地位。深化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升内部管理水平,形成面向市场充满竞争活力的运行机制、人才团队、商业模式和市场规模;在此基础上,坚守文化使命,着力做强做优出版主业,形成出版特色产品、品牌,扩大专业市场份额,增强企业的文化影响力和竞争实力;上海出版界还将致力于谋划加快传统出版业与高新技术的结合,以发展数字出版为契机,实现传统出版业的内容开发和技术应用的创新、升级;扩大开放,有序实行非公有资本进入和跨所有制特色发展;要运用市场机制推进出版资源的优化重组和跨媒体、跨行业、跨地区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