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和完善国土资源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新机制,是一项关系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全局的战略性课题,不仅涉及资源,而且还涵盖社会、经济、政治、科技、乃至国际外交等多个方面,需要从整体上进行科学设计。在新的时代条件下,从国土资源管理面临的实际问题出发,结合建立和谐社会的目标要求,当前应重点加强:资源安全的风险预警预报、资源政策参与宏观调控、资源违法行为惩戒的追责到人、资源管理的绩效考评、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的科技创新、资源保障的全球化与国际合作等六大方面的机制建设,切实把国土资源管理的政府职能转变到宏观调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来,充分发挥国土资源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进程中的基础作用、先行作用和保障作用。
1.构建资源安全的风险预警机制
主要是建立在资源安全的危机来临之前预先发出警报,从而防范和化解危机发生的工作制度。该制度的作用在于事前预警,及时部署,防风险于未然,增强抵御风险的主动性和针对性。
风险虽然无时不在,无处不在,但任何风险都是可以预见、防范、控制、化解的,甚至可能转化为发展的契机。构建资源安全的风险预警机制不是一时的权宜之计,首先必须在组织形式上予以必要的保证,其次要建立风险预警的工作制度,研究发生资源危机的各种可能性,明确风险预警预报的程序、方法、责任。更重要的是要借助信息化手段,研究建立对重大资源安全问题进行应急调查和预警指挥、跨部门、专门的信息管理系统,提高风险信息的解读能力、风险预见能力、应急方案的执行能力。其中比较关键的环节,一是管理部门、资源产品的生产者、供应者、消费者、运输者、贸易商要合力建设全面的信息数据库,全面采集资源安全的各种分析数据,实现数据的统计分析信息化,趋势预测信息化;二是利用计算机网络方便各级政府间的互联互通,使政府在资源安全方面能实现信息共享;二是建立顺畅的多形式信息发布渠道,如定期在专业网站、新闻媒体上进行发布,向相关者提供防范风险的信息服务,敦促其根据具体情况准备不同级别的预防措施。
目前面临的问题是数据采集工作基础薄弱、信息来源缺乏、信息失真、渠道不畅和报送不及时,影响了资源形势预测与资源风险的预警预报,需进一步加强组织与领导,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可对比性。不仅要整合国土资源部系统的信息资源,建立可行的数据汇集和更新机制,使掌握在部门的数据能够及时利用;而且还要与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等相关行业服务机构等建立稳定的联系渠道,共同构建资源信息采集渠道,适时采集资源市场供求、市场价格、生产动态等信息,形成覆盖资源领域的信息采集体系,并形成数据资源共享和更新机制。同时还要坚持国内国际信息两手抓,从国内外对比分析的角度出发,强化国外信息的采集。
2.构建资源政策的宏观调控机制
“宏观调控”又称“宏观经济调控”、“国家干预”、“政府调节”,是指政府为实现社会总供给和总需求的平衡,保持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增长,而对货币收支总量、财政收支总量、外汇收支总量和主要物质供求的调节和控制。之所以要进行“宏观调控”,最根本的原因是在“市场失灵”的时候,依靠国家干预这支“看得见的手”去纠正市场失灵,弥补市场缺陷。
在我国经济进入新一轮快速增长的关键时期,党中央要求各级政府用新的思路搞好宏观调控,用科学发展观指导今后中国经济的增长,做到适时、适度、有力、有效、妥善地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不仅要重视经济增长指标,而且要重视人文指标、资源指标、环境指标和社会发展指标”,“要坚持发挥政策杠杆的作用,加强对重要资源供求的宏观调控”。党中央这些重要论述为宏观调控赋予了新的内涵,以资源政策参与宏观调控成为我国重大的管理创新。
一切资源都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物质基础。能源和原材料矿产被看成是工业的必不可少的“血液”和“粮食”,土地被比喻成“财富之母、民生之本”,没有土地任何项目都不可能建在空中。因此,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最终都会落实到国土资源的供给量调控L。因此,资源政策参与宏观调控有其理论依据,并且在实践中得到了验证,虽然目前在这个问题上的认识还不完全统一。
当前,构建资源政策参与宏观调控的机制,主要是要发挥重要资源的调控作用与加强对重要资源的政府调节。一方面,是如何运用土地供应政策,通过调节土地供应总量、安排不同的土地用途来抑制或鼓励市场需求,有效地引导投资方向,加强农业和粮食生产等薄弱环节;另一方面,是如何综合运用财政手段、经济手段、矿产资源的开发政策,调节不同矿产的资源补偿费标准、资源税率,控制矿业权投放总量、开采总量、投资规模,提高资源利用效益,促进生态环境保护,缓解经济发展的资源约束。
资源政策参与宏观调控,同样需要信息服务的支撑。必须充分掌握国土资源和国民经济的相关信息,必须对国土资源与国民经济的现状、问题、趋势有深人的了解和正确的估计,在实施调控的过程中还需对调控措施的执行情况和效果加以检查、评估和总结,以便及时进行调整,保证宏观调控目标的实现。
3.构建资源违法的追责到人机制
追责到人是资源政策参与宏观调控的重要保证。目前国家的法律制度和法律体系基本成形,基本能够满足国土资源管理在法律层面上的需求,现在的主要问题不是急于去立新法,而是要解决有法不依、惩罚不严、追究不力的问题,既要依法惩戒,又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其关键环节是要对违法行为追责到人。查事容易查人难,而处理人无疑具有更强的威慑力,只有查处到人才能在一定程度上使违法违规批地、用地、圈地、占地、卖地行为有所收敛,才能在一定程度上使违法办矿、采矿、破坏浪费资源者心有所顾,不敢轻举妄动。其中,要特别注意那些以“集体研究”、“领导班子决定”、“因公违法”借口来推卸个人责任的做法,对政府、部门和企业,也要依法依纪追责到人。
实行追责到人机制,需要建立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司法和监察机关协作配合的工作制度,强化对重大典型案件的联合处理能力。实行追责到人机制,需将执法关口前移。推广设立村级执法监察信息员的做法,建立违规违法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的工作制度。
实行追责到人机制,需要借助信息化手段。建立完善全国统一的土地项目数据库、探矿权项目数据库、采矿权项目数据库,凡与资源相关的项目,全国统一实行项目配号管理。建立完善全国土地遥感监测系统,推进以图管地并构建统一的土地监管平台。建立完善全国矿区遥感监测系统,将无证勘查开采案件增减率、矿业权人违规违法案件发生率指标与重点矿区卫片监测相结合。从而对每一块土地、每一个矿权项目及其相关人员、相关单位全面进行信息跟踪,掌握资源领域的违法线索,确保以案查事不丢项,以事追责不留情,追责到人不漏网。
4.构建资源管理的绩效考评机制
基于建立和谐社会的宏观目标,资源管理的绩效考评机制主要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运用科学的标准、力一法和程序,对资源管理部门的业绩和实际工作做出尽可能准确的评价,并在此基础上对资源管理工作进行改进和提高。
关键和难点都在于考评的标准,因为它直接引导资源管理的价值取向和行为取向一套片面强调经济增长的考评标准,必然导致片而追求GDP虚高的冲动。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资源管理绩效的考评标准应体现资源、环境、经济、社会等方而的综合要求,坚持人民满意的原则。
考评要定期化、制度化。坚持季度检查和年度考评,如果发现问题,才有时间采取纠正措施。主要是“民评官”,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辅之以上级评下级,实施目标和任务的考核,避免走过场。
考评内容既看过程,也看结果。以矿产资源管理为例,其过程考评要看新发现了多少资源,新开发了多少资源,查处了多少违法办矿的案件,制止了多少破坏资源、浪费资源的行为等;其结果考评要看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是否有所提高,社会效益是否明显,人民是否满意、是否有幸福感等。考评的结果最后在反馈给相关部门的同时,要公示给人民。
5.构建资源保护与利用的科技创新机制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科技创新对资源的保护与利用、生产和消费的影响越来越大。既要依靠科技创新去扩大资源开发利用的范围,使过去不能利用的资源变成可以利用的对象,增加可利用资源的绝对数量;又要依靠科技创新提高资源的回收率、利用率,降低单位产品的资源消耗量,减少环境污染。只有努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才能真正提高资源管理的水平。
创新的关键是人才,是教育。创新的核心是技术的开发应用与经济发展相结合。因此,构建资源保护与利用的科技创新机制,应围绕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根据科技力量的分布情况,以技术与经济的结合为核心,制定好科技创新的战略规划,建立多元化投人体系,加强人才培养,促进技术开发,推动国土资源领域的科技进步。
我国的“国土资源科技创新计划”已经于2000年正式启动,作为国土资源部《科技发展“十五”计划及2015年远景计划》的组成部分,其内容主要包括两大部分:一是开展八大领域的科技创新,即针对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基础地质调查、矿产资源评价和资源安全、矿产资源集约利用、地质环境和地质灾害、西部大开发、国土资源信息化及国土资源管理等八大领域中的关键性、战略性、综合性的重大科学技术问题,进行攻关;二是通过开发或引进,建立完善对地观测、地下深部探测、灾害监测与治理、分析测试与试验、信息及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等六大技术体系,开发研制国土资源工作所需的新技术和新方法。
构建资源保护与利用的科技创新机制,还需要建立全社会多元化的、以企业为主体的投入体系。让企业拥有科技创新的决策权、投资权和利益分配权。让政府采取积极的财政政策和合理的税收政策,加大对创新活动的支持力度。要注意加强科技人才的培养与选拔管理,尤其是要建立关键技术人才、技术创新管理人才和复合型科技人才的培养、引进、激励制度。
6.构建资源保障的国际合作机制
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的日益明显,资源管理必须积极适应和融入全球化大潮,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在更加复杂的国际环境和利益格局下趋利避害,共同分享发展机遇,共同应对资源危机。但是,矿产资源的国际合作都有其特定的前提条件:或者是参与者不合作的代价要高于合作的代价;或者是合作的项目应具有可持续性,不是一锤子买卖;或者是参与者都有很强烈的迫切感;或者是参与者之间利益追求互不妨碍。如此,国际合作才可能发生,否则只能是一厢情愿。
构建矿产资源的国际合作机制,主要内容包括:制定矿产资源国际合作战略,以推动地质矿产工作跨国经营为出发点,探索建立多层次、多边合作交流的途径,探索建立政府搭台、外援配合、地质先行、企业跟进的“走出去”新路子(徐绍史,2008)。国际合作的方式一般有买断矿权、收购企业股份、企业兼并、合作勘探、合作开发、矿产品贸易等。
从推进境外地质矿产资源调查评价的角度看,在构建矿产资源国际合作机制的过程中,还需要建立境外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资质认证制度,确保市场秩序规范运行,以及加强境外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数据系统建设,提高信息处理能力与水平。
建立国际矿业界交流平台,对矿产资源国际合作机制可起促进作用。比如中国国际矿业大会、加拿大勘探开发者协会年会等,让各国代表根据会议主题,就矿业政策、矿产品市场、投资和风险管理、可持续发展和环境、资源可利用和运输等问题发表意见,交流沟通,可直接促进国际矿业合作。
矿产资源国际合作机制实质是利用国外资源发展国内经济的支持措施,其内在的利己性决定了这种机制的脆弱性,一旦维护共同利益的条件发生变化,很容易使合作瓦解、消亡,对此应有充分的风险意识。
综上分析,在上述6种机制中,风险预警机制负责发出资源危机的预警信号,是资源保障新机制运行的内在必要条件,是基础之一;国际合作机制负责创造和谐的外部环境,是资源保障新机制运行的外在必要条件,是基础之二;追责到人机制负责维护资源管理的秩序,消除各种违法行为,是资源保障新机制的法制手段;绩效考评机制负责引导资源管理的行为,增强凝聚力,提升执行力,是资源保障新机制的行政手段;科技创新机制负责引导国土资源科技工作的定位和发展方向,是资源保障新机制的科技手段;宏观调控机制负责对资源供给总量与结构进行调节,是资源保障新机制的根本措施,是核心6种机制之间的联系和作用,构成统一的资源保障新机制,共同促进国土资源对科学发展的保障能力。
国土资源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新机制,是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基于新的时代、新的形势,以新的视角、新的视野提出的新的战略性研究课题,涉及许多重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内容丰富,博大精深,非本篇拙作可以阐述完备的。本文仅是从目前机制中存在的一般性问题出发,思考新机制构建的一般性思路,不当之处,欢迎批评指正。
①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最旱正式提出“加快构建保障科学发展的新机制”,是在2008年l月30日全国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会议上,他向大会报告的题目就是“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加快构建保障利学发展的新机制”。他说:“要使党的十七大精神在闲土资源管理工作中落地生根,必须把十七大精神具体转化为国土资源管理的工作部署和政策措施。最核心的是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进一步统一对国土资源管理形势的认识,加快构建保障科学发展的新机制”。他还要求着力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索:宏观调控机制,共同责任机制,开源节流机制,科技创新和国际合作机制。
②目前对资源政策参与宏观调控还有不同认识。反对者认为,宏观调控政策有并且只有两类,即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宏观调控的日标和手段都不应是具体的生产要素或生产资料数量。严控“银根”是正确的,严控“银根”则为中外宏观政策实践中所未见。且不论行政部门是否有权控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照此逻辑推理,为了抑制固定资产投资,将来会不会严控“钢根”或“水泥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