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初至10月中旬,在长沙市各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长沙市纪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部门将在全市联合开展治理“小金库”重点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发现“小金库”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的,将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理。
据了解,此次检查主要针对一些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和重点单位进行,主要包括执收、执罚权相对集中的部门和单位;教育、卫生、交通、民政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部门和单位;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所属的培训中心、招待所、办事处、出版社、报社、杂志社、学会、协会等。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小金库”,除依法进行财务、税务等相关处理外,还要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对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弄虚作假、压案不查、对抗检查、拒不纠正、销毁证据、突击花钱、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或在重点检查中发现“小金库”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从重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长沙市委常委、纪委书记袁观清要求,此次治理“小金库”工作要做好“三抓”:摸清底子抓自查,突出重点抓督查,严肃纪律抓追究,要动真的,来实的,不马虎,不走过场,做到两个“到位”:对违纪资金、违纪资产处理到位,对违纪责任人员处理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