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力拓与中国铝业宣布,美国外资投资委员会已通过力拓向中铝发行72亿美元可转债计划,以及中铝对肯尼科特犹他铜业公司的间接少数投资。
此前,力拓和中铝共同向美国外资投资委员会提交了与交易相关的自愿通知,获其通过也使得该交易监管先决条件得到了满足。
同时,这桩引人瞩目的交易已于3月25日获澳大利亚竞争和消费者委员会(ACCC)的批准。3月31日,德国联邦企业联合管理局也表示通过。
力拓方面的相关人士向记者介绍,交易的审批主要涉及“4个国家5个机构”,即澳大利亚的外商投资审查委员会(FIRB)和ACCC、中国商务部、美国、德国的相关审查机构。虽然力拓产品在德国市场的份额较小,但当地法律规定使然,也需获得通过。
目前,交易获得最终通过的最大阻力在于澳大利亚FIRB,澳大利亚政府将于6月中旬做出相关决定。
美方放行的同时,澳方态度又起波折。5月15日,《澳大利亚金融评论报》称,FIRB可能将要求力拓修改与中铝交易,包括将其持股份额限制在14.99%、要求中铝放弃在力拓董事会两个席位中的一个。
对此番传言,以及近期力拓在相关股市波动的原因,力拓方面于15日重申:“公司仍旧致力于达成该项战略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