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评选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09]146号),教育部《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全国优秀教师和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教人函[2009]9号),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中国教育工会北京市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北京市优秀教师”“北京市优秀教育工作者”特色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京教人[2009]4号)要求和有关文件精神,经崇文区教育委员会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推荐,崇文区委教工委、崇文区教委书记主任办公会集体讨论研究决定,推荐:
北京市崇文区光明小学为“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北京汇文中学张国同志为“全国模范教师”;
北京市崇文区培新小学郑月宏同志为“全国优秀教师”;
北京汇文中学王如、北京市广渠门中学宋靖霞、北京市文汇中学温玉清、北京市第179中学袁军、北京市崇文区光明小学郑琴、北京市崇文区崇文小学张艳、北京市崇文区培新小学张颖、北京第一师范学校附属小学韩玉娟、北京市崇文区回民幼儿园刘长颖、北京市崇文区教育研修学院韩明英10位同志为“北京市优秀教师”;
北京第一师范学校附属小学张忠萍、北京市崇文区第二幼儿园李岩2位同志为“北京市优秀教育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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