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向社会展示档案行业的精神风貌,宣传档案工作,增强档案工作者的使命感和荣誉感,国家档案局决定开展“中国档案行业徽标”(以下简称“徽标”)征集评选活动。活动由国家档案局主办,中国档案报社承办。
一、“徽标”设计要求
(一)“中国档案行业徽标”的设计要充分体现档案行业性质和档案文化内涵,兼具艺术性,能反映出档案工作的历史感和时代感,标志着档案行业面向社会、服务各界、服务群众的行业形象。
(二)“徽标”要求简洁、明快、美观,寓意深刻,识别性强。
(三)需提供彩色稿件,用16开绘图纸或A4电脑打印纸绘制或打印,“徽标”要注明标注比例和标准色;若为电子文件,需同时提交格式为coreldraw12矢量格式文件和JPEG格式文件。
(四)每个设计者可提供1—3个设计方案(不得超过3个),每个设计方案需配有设计思想和设计方案图样的说明。
(五)设计方案需注明设计者姓名、单位、联系电话、邮政编码、通信地址和电子邮箱等。
二、“徽标”设计方案的申报
设计方案图样请于2009年10月31日前(以邮戳日期为准)通过邮局、电子邮件或直接送到“徽标”征集评选活动指委会和评委会办公室。
通信地址:北京市宣武区永安路106-4号中国档案报社,邮政编码:100050,电子信箱:huibiaosheji@sina.com,联系人:刘安,联系电话:(010)62161121、(010)63150279。
三、“徽标”设计方案的评选
《中国档案报》和中国档案资讯网将开辟“徽标”征集评选专栏,统一刊登应征设计方案。评选活动将通过网上点击投票和电子邮箱投票及人工邮寄投票,预选出3个“徽标”设计方案,再由“徽标”设计方案评选委员会从预选出的3个设计方案中评选出1个金奖,2个优秀奖,并报“徽标”征集评选活动指导委员会审批后,通过《中国档案报》和中国档案资讯网向社会公布。
四、奖励办法
获得金奖的“徽标”设计方案将收入中央档案馆永久保存,并颁发中央档案馆收藏证书,国家档案局向设计者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10000元人民币;获得优秀奖的“徽标”设计方案,国家档案局向设计者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各5000元人民币。荣获设计方案金奖的“徽标”将作为“中国档案行业徽标”公开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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