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天坛工商所接到市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转来投诉,消费者袁女士花费5980元购买了一床砭石温热理疗床,使用后不到半年时间,床出现砭石破碎、不加热等故障,几经联系销售单位却得不到任何答复。无耐之下,消费者投诉到了市局,提出退货要求。
接投诉后,天坛工商所先向消费者了解了情况,调阅被投诉企业信息,了解该企业在市场销售床垫的情况,经过现场检查只获取了仅有的几页宣传材料。天坛所干部初步感到,这是一个非常棘手的投诉。原因是:该理疗床利用夸大适应症夸大疗效的宣传手法,但采取体验活动宣传治疗作用,没有任何文字材料,而靠营销人员口口相传,引导参加人员购买价格不菲的产品。一旦出现问题,销售商便把责任全部推到消费者身上,说消费者是亲身体验,自愿购买,出现了质量问题也说是消费者使用不当,人为原因造成的,不予退换,维修也是找各种理由遥遥无期。
做好各项充足准备后,天坛所约定双方于4月10日进行调解。第一次调解中经营者找各种理由推托责任,答应尽快维修,但不能退货,并承诺会很快修好,消费者同意商家的说法。期间,消费者多次催促尽快维修,工商所也多次做工作,要求其对消费者提出的合理要求不得故意拖延和无理拒绝。但是直到4月21日,经营者也未修理好。
4月22日,在消保科万海龙科长的大力支持和主持下,双方再次调解依然未达成协议。但是,天坛所考虑到消费者的争议金额较大,并未简单予以中止调解。在进一步调查了解后发现,消费者购买的理疗床无厂名、厂址、电话、三包规定等,天坛所决定从这方面着手开展工作。消保科、天坛工商所、天坛消协分会多次与商家约谈,对其进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的宣传,依托法律法规,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商家答应给消费者退货。5月14日,自知理亏的经营者为袁女士办理了退货手续,双方协商退还货款5460元。因消费者购买温热理疗订引起的消费纠纷终于得到圆满解决。下一步,天坛工商所还将进一步开展行政指导等工作,对该企业经营行为等进一步规范,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市场上一些家用器械经营者利用夸大适应症、夸大疗效的宣传手法进行销售。事实上,温热理疗床仅是一种辅助治疗设备,并且需在医疗机构内使用,使用不当如有安全风险也束手无策,同时因其采取体验活动的促销方式,出现消费纠纷,工商部门也无据可依,难以对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给予保护。再此也提醒消费者,特别是老年消费者,购买此类产品须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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