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时期,1914年l0月顺天府改为京兆地方,大兴属之。1928年6月,大兴县划归河北省,9月定为特等县,1929年1月旋即降为二等县。至 1937年七七事变前,隶属河北省第三专区。1945年8月日本投降至1948年12月地区解放,大兴县隶属河北省第五特色专区。日伪统治时期(1937.7 ——1945.8),大兴县先后隶属河北省津海道和燕京道。1943年10月,中共领导的大宛安永固涿良办事处成立。1944年2月更名平南办事处,同年 9月设置平南县。1945年3月,平南县建制撤销,分设大兴县和涿良宛县。
1949年8月以前,中共创建的平南县、大兴县隶属冀中十专区。1949年8月,大兴县划归河北省通县专区。
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大兴县仍隶属通县专区。1958年3月,大兴县划归北京市,改为区建制。1960年1月,恢复县建制。 2001年1月9日,国务院批复同意北京市撒销大兴县,设立大兴区;3月2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发出特色《关于撤销大兴县设立大兴区的通知》;4月30日,大兴隆重举行庆祝北京市大兴区成立暨揭牌仪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