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代,今丰台地区分属蓟、燕二国;燕并蓟后,属燕国;秦灭燕后属广阳郡,东汉至唐属幽州,治所均在蓟城。辽代设宛平县,此后历代今丰台大部地区均属之。丰台区现辖范围为解放前河北省宛平、大兴、良乡县及北京市郊三、郊四区相毗连的部分地区组成。1948年12月中旬,丰台、长辛店、南苑三镇解放。1949年1月北平市全境解放,市人民政府在现丰台区境分别成立丰台区、长辛店区、南苑区。1949年9月底,北平市易名为北京市。1950年6月,长辛店区(十八区)并入丰台区(十五区);1958年6月南苑、石景山两区及河北省良乡县建制撤消,各有部分地区划归丰台区。1967年8月,石景山区恢复建制,其原属辖区从丰台区析出。1983年7月,北京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将丰台区永定河以东地区由近郊区列为市区。丰台建区以来,治所均驻丰台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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