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工资低于公务员水平,广东省人大代表建议省财政统一发放中小学教师工资。30日,记者从广东省教育厅对省人大代表建议的答复中获悉,由省财政统发工资,目前条件还不具备。
在今年初的广东省“两会”期间,黄敏等6名省人大代表提交建议称,目前广东省绝大部分中小学教师工资远低于同级公务员工资,差距正在拉大。这严重影响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滋生了许多教师不满的情绪。他们建议,省政府应按照国务院要求“管理以县为主,经费省级统筹,中央适当支持”的原则,由省财政统筹发放中小学教师工资,尽快落实设立“教师工资专户”。同时,要加强对教师工资经费的透明监督和事后问责,对政府投入不足、挪用、截留、随意开支实行问责。
广东省教育厅在对人大代表建议的答复中表示,由广东省级财政统筹发放中小学教师工资,目前没有明确政策要求,同时涉及面非常广,需要人事、财政、工资等制度的配套,也可能会引发基层公务员、医护人员等群体要求由省统发工资的问题,因此,由省财政统发的条件还不具备。
答复同时显示,广东省财政将适当集中财力,对经济欠发达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给予财力奖补。从今年起,广东省财政单列教育经费的转移支付,转移支付中用于支付教师工资部分按核定编制数下拨。广东省财政转移支付的教育经费和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安排的教育经费要进入教育财政专户,封闭运行,专款专用。
对于问责制,广东省教育厅表示,将通过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加大对提高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政策规定的,坚决予以纠正,并进行严肃处理。广东省有关部门将组成监督组,适时督查各地执行政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