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月23日从广州市中级法院获悉,广州市中院与佛山市中院于二十二日共同签订了《广州、佛山两地法院同城化建设司法协作框架协议》,开创了中国城际间法院以签署专门协作协议的形式展开合作的先河。
广佛两地地缘相连、历史相承、文化同源、生活相依,两地法院新收案件总数达二十七万多件,占广东省法院案件总量的二成四,其中许多案件都是跨区域的,双方在司法协助方面的合作量非常大。
两地法院此次签订的协议,明确了审判执行协作、统一司法标准、司法信息共享、经验文化交流、人才互动培养等六项司法协作交流领域,其中审判执行协作包括了管辖、文书送达、保全、调查取证、案件审理、执行等六个方面的具体协助项目。双方还提出了建立两地法院司法交流协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两地法院司法协作交流联络组、建立两地法院间刑事、民商事、行政、执行等部门的对口协作交流制度等三项司法协作交流工作机制。
据悉,广东省高院院长郑鄂多次强调,广佛两地法院在推进珠三角法院一体化中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从今年四月份开始,两地法院即开始了协议的协商和起草。
广州中院表示,协议的签订,对促进珠三角法院一体化发展,优化区域司法资源配置,提升区域司法水平,更好地服务于两地民众的司法需求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