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东省新一轮思想大解放推动新一轮大发展的进程中,在我国改革开放30周年的重要历史时期,深入分析广州市行政管理体制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并提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发展目标以及措施建议,对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提高党的执政水平和政府的行政能力,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对于充分发挥广州在珠三角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引领”和“带动”作用,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同时,也是在更高的层次上、更宽的领域里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广州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努力建设全省“首善之区”的重要举措和紧迫课题。
一、改革开放以来广州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成效显著
改革开放以来,按照中央和省的部署,广州市分别进行了4次规模较大的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在改革过程中,广州市以“敢为天下先”的精神和“先行、先试”的勇气,始终遵循“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紧紧围绕政府职能转变这一核心,对行政管理体制机制和机构改革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积累了不少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的成功经验。经过30年的努力,从总体上建立起了基本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得到逐步加强,行政水平不断提高,为促进生产力的大解放大发展,推动广州改革开放走在全省的前列,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性跨越,提供了坚实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一)政府职能转变取得重大进展
一是按照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行政管理体制要求,积极转变政府职能,重点加强经济综合调节部门,精简专业经济管理部门,撤销一批行政性总公司,结束了长期在计划经济条件下依靠设置专业经济部门管理企业的历史。1983年,将纺织、冶金、煤炭、化工、电子、医药等15个专业管理局改建为经济实体,在改革政府专业经济管理部门方面迈出了第一步。1995年,明确提出把转变政府对企业的管理职能作为改革的关键,将轻工业局等7个专业管理局以及13个行政性总公司改制为经济实体,在改革专业经济管理部门方面走在了全省前列。
二是政府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和所管理的直属企业脱钩,不再直接管理企业,转变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和管理方式,全面落实企业自主权,同时加强市场监管,积极培育和发展市场体系,将资源配置职能逐步转给市场,使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明显增强。2001年机构改革,政府通过资产运营机构或向国有重点企业派驻财务总监和派出代表参加企业监事会等多种形式,加强对企业的外部监管。2004年,组建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实行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
三是改革行政审批制度,进一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上的基础性作用。从1999年开始,按照“依法行政、政企分开和便于监管”的原则,积极推进各级政府行政审批事项的改革和清理工作,市一级政府对原有1377项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后只保留540项;区(县级市)政府对原有4730项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后只保留2267项,同时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改进和规范。2001年,为了巩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成果,将改革清理审批事项的结果写进政府工作部门的“三定”规定,有利于各部门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依法审批,接受社会的监督。
四是加强社会管理和市场监管,强化政府管理市场、关注民生的职能,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2001年,为了加强市场监管,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对工商、质量监督、药品监督部门实行市以下垂直管理;2004年,为加强食品安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建设,在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基础上,组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调整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单独设置。近年来还先后对水上安全监管、易制毒物品监管、食盐和酒类质量安全监管等方面的职能进行了调整。2007年以来,针对水行政管理职能交叉、多头分散的问题,经过认真调研,积极进行改革探索,通过整合资源、理顺关系、调整职能,成立了市水务局,建立了城乡一体化的水务管理体制。这些调整,进一步优化了政府组织结构。
五是改革社会事务和政务管理部门,将社会可以自我调节与管理的事务,逐步交给事业单位或社会中介组织等,积极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重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提高了政务管理水平,促进了我市各级机关职能的进一步转变。
(二)理顺事权关系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以减少部门管理层次为突破点,理顺部门管理关系。从1988年开始,逐步规范委、局之间的关系。1995年,明确了市委、市政府不设二级局,委对局的工作只有综合、协调、指导作用。2001年,解决了市委工作部门与派出工委以及与政府部委在管理层次上的重叠问题,明确政府工作部门直接向党委、政府负责;区和县级市政府工作部门也不再设委,至此,部委归口管理的体制彻底改变。
二是以解决职责交叉重叠为切入点,调整部门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按照一件事情主要由一个部门管理的原则,综合设置城市建设和管理、交通、农业、文化管理部门,强化执法监督部门,撤销、调整了一批与市场经济不相适应的部门。凡属于一个部门的职能避免分散到几个部门,确需几个部门协同承办的业务,明确主办与协办的关系和各自的职责,建立协调制度,解决了一些部门长期存在的职责交叉、多头管理的问题。党委部门与政府部门、群众团体的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初步形成了分工明确、运转协调、各司其职、权责一致的组织架构。
三是以简政放权为着重点,进一步理顺市、区在城市管理方面的事权划分。结合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按照建立“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城市管理体制要求,调整下放了城市规划、国土房管、市政园林、工商、公安、财税、街道、工业、商业、投资、国有资产、教育、卫生、市容环卫等15个方面的124项管理事权,较好地明确了区、县级市以及街镇在城市管理上的职责权力。
四是以明晰党政职责职能为立足点,进一步理顺党政关系。1983年的机构改革首次提出党政分工原则。1995年,按照既要加强党的政治、组织和思想领导,又要有利于强化政府的行政指挥系统的要求,调整党政机构设置,将原由市委宣传部管理的体育、卫生、计生等部门归市政府直接管理。2001年,强调党委部门机构改革要按照“三个有利于”的指导思想稳步推进,坚持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组织的领导。通过明晰党政职责职能定位,更好的发挥党委统揽工作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同时,促进政府更好的履行了职能。2008年,按照“宜统则统、宜分则分、统分结合”的原则和“管理模式要特、机构设置要精、运行机制要活”的要求,理顺了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与所在行政区的职能关系,做到各负其责、各尽其能、优势互补、协调运行,既避免了开发区体制优势被弱化或与行政区同化,又避免了以政府名义直接干预开发区经济运行,比较好地发挥了两个方面的积极性。
(三)机构编制得到大力精简
一是积极贯彻中央和省有关机构改革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坚决完成了机构编制的精简任务。1983年,针对机构臃肿、部门林立、层次繁多、职责不清,党政、政企、政事不分,机关人员越来越多等突出问题,市级机关进行了改革开放以来第一次机构改革。这次改革采取撤销、合并、改为经济组织和改为事业单位的调整方法,市级机关机构由原来的117个减为74个,其中市政府工作部门由75个减为37个;市级机关人员编制按城市人口的千分之四重新核定,减少人员30%。1995年,市委、市政府工作部门由90个减至60个,精简33.3%;2001年市级党政工作部门从改革前66个减为51个,精简22.7%,全市各级机关编制精简比例为34.38%,其中市级机关编制精简40%。通过这三次机构改革,各级机关机构设置趋向合理,人员编制大幅精简。特别是2001年机构改革以后,由于全市控制机构和人员编制措施有力,机构编制膨胀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保持了机构、编制数额多年稳定。2007年以来,根据中央和省的统一部署,重新核定下达了政法专项编制,置换了为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人员编制,核定了综合行政执法专项编制,进一步规范了各类编制的使用管理。
二是机关分流人员得到妥善安置。前几次机构改革虽然大幅度精简人员编制,但由于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并结合实际情况制订人员分流政策和措施,深入细致地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使机关分流人员得到了妥善的安置,确保了机构改革的顺利进行。
三是机关干部队伍结构得到优化。结合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在精简人员、定编定岗的同对,积极推行机关中层干部职位全员竞争上岗和公开选拔局、处级领导干部制度,干部队伍结构发生了较大变化,整体素质得到进一步的提高。2001年机构改革后,市级机关工作部门中层领导年龄平均下降了4.2岁,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提高15个百分点;区、县级市机关工作部门中层领导年龄平均下降了8.3岁,大专文化程度以上提高了19个百分点。通过推行竞争上岗和公开选拔优秀人才,既改善了机关干部的年龄结构和文化层次,又进一步拓宽了选人用人的视野和渠道,促进了我市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