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四大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一目标又写进了党章和宪法。这是我们党对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新发展和新贡献,对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改革开放前,我国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对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弊端,我们党在八大前后就有所认识。但是,由于指导思想上未能突破市场经济是资本主义的基本特征、计划经济是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这一框框的束缚,计划经济“权力过分集中”的问题一直没能得到解决。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邓小平的倡导下,我们党开始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探索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初期,我们破除了把社会主义与发挥市场调节作用对立起来、把指令性计划等同于计划经济的观念,提出了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原则;党的十二大肯定了这一原则,并在实践中付诸实施。
随着改革的进一步展开,党对社会主义经济中计划与市场关系问题的认识也不断深化。1984年10月,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商品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发展过程中不可逾越的阶段,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党的十三大进一步提出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的体制应该是计划与市场内在统一的体制。
到了90年代初,计划直接管理的领域显著缩小,市场作用的范围逐步扩大,大多数商品的价格已经放开,市场对经济活动调节的作用大大增强。
实践证明,凡是市场机制发挥比较好的地方,经济活力就比较强,发展态势也比较好。实践还表明,要实现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就必须在经济体制改革方面实现突破。
在党探索经济体制改革的历史进程中,邓小平一直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早在1979年,邓小平就提出:“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1992年初,他在南方谈话中明确指出,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这个精辟论断,从根本上解除了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看作属于社会基本制度范畴的思想束缚。同年6月9日,江泽民同志在中央党校的一次讲话中提出,“比较倾向于使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个提法。”江泽民同志的意见得到了全党上下的普遍拥护,从而统一了党内的思想认识。
党的十四大明确了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接着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这个《决定》成为90年代经济体制改革的行动纲领。随后,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经济体制改革在市场体系、宏观调控体系、国有企业改革、分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等方面,实现了整体的推进和重点的突破。到20世纪末,我国已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