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5月26日宣布,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政府重大公共投资部分项目实施情况专项监督活动正式启动。据悉,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已就监督今年9080亿元中央政府投资计划的实施,选择保障性住房建设等五个题目,主动开展专题调研,并将在今年的常委会会议上安排常委会组成人员听取和审议有关专题调研的报告。
通过专题调研,提出有分量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确保中央保增长、调结构、重民生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增强了监督的主动性,是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的探索和尝试。
近几年来,人大监督不断改进和加强。监督法的颁布,使各级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更加规范化、程序化。监督法实施两年多来的实践证明,这是一部从我国国情出发、符合人大工作实际的好法律。监督法正确处理了加强人大监督工作和坚持党的领导的关系,正确处理了加强人大监督工作和支持“一府两院”依法开展工作的关系,充分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今年是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经济发展最为困难的一年,既面临严峻挑战,也蕴含重大机遇,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十分繁重。年初党中央明确提出了保增长、调结构、重民生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这对做好人大监督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今年以来,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从人大监督工作的特点出发,灵活运用这些年形成的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和方法,坚持依法行使职权,积极开展监督工作,在提高监督工作水平、加大监督工作力度上迈出新步伐。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又提出积极主动地把保增长、调结构、重民生作为今年的监督重点来抓,着力加强对经济工作和解决民生问题的监督,并在监督的方式方法上作出新的探索。
通过调查研究,发现问题,寻找对策,推动有关方面改进工作,是做好人大监督工作的重要方式。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结合人大工作重点选择好调研题目,在专题调研过程中充分发挥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的优势和作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形成专题调研报告并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这对保证调研效果、增强监督力度,都将起到积极作用。
跟踪监督是这些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的一个好办法。前些年拖欠出口退税、拖欠农民工工资和超期羁押等问题,都在全国人大常委会连续数年的跟踪检查和监督推动下得以解决。人大确定的重点监督事项,都是一些事关全局又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问题,抓住这些重点难点问题,综合运用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跟踪监督,督促有关方面抓紧整改,才能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增加人大监督工作的透明度,既是常委会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监督的内在需要,也有利于更好地推动“一府两院”改进工作。按照监督法的规定,将执法检查报告、专项工作报告及审议意见等及时向社会公开,使监督者接受更广泛的监督,这样的监督将集中更多智慧,更加全面科学,因而也更有力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