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不久前明确政策:从2009年秋季学期起,免除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学费,符合免费条件的学生上学期已交学费的,在3月30日前通过打卡方式足额退还。
据介绍,免除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学费,是继全部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之后,促进教育公平的又一件大事。此次免费的对象包括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以及在政府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一、二、三年级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其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扣除涉农专业学生后在校生的5%确定;涉农专业根据2000年教育部发布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包括种植、农艺等22类。
据了解,对因免除学费导致学校收入减少的部分,江苏将通过财政给予免学费补助资金和学校开展校企合作及顶岗实习获取的收入来解决,以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在中央财政分担免学费补助资金的基础上,江苏将由省财政统一按照每生每年平均2200元的标准,与市、县财政按比例分担免学费补助资金,其中省属学校由省财政全额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