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司法考试网上报名已经开始。然而,部分省、市发布的关于司法考试的网上报名通知称,“专升本”大三学生不能参加今年的司法考试,因为他们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201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的要求。为此,曾参加2008年、2009年司法考试,成绩合格但被拒发法律职业证书的40名考生近日联合致信司法部,要求司法部纠正这种学历歧视行为。
对于为什么要致信司法部反对这种学历歧视行为,一位考生表示,此前,“专升本”考生遭受的学历歧视只是体现在不予发放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这一实际操作层面。现在这种学历歧视却在司法部门发布的报名通知中直接体现出来。他希望“专升本”考生能够有参加司法考试的机会,希望司法部能够纠正这一学历歧视行为。
2008年,有500多名“专升本”考生通过司法考试却被各地司法部门拒绝发放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10年6月3日,司法考试学历歧视第一案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本报曾报道),至今尚未有结果。
2010年6月5日,北京司法局发布司法考试报名通知,通知中明确规定“专升本”大三学生不能报名参加司法考试。北京联合大学法律系“专升本”大三学生王青艳和她的同学称,他们从2009年就开始准备司法考试,为此,他们还报名参加了司考培训班,花费从3200元到4200元不等。
代理司法考试学历歧视第一案的张赞宁律师表示,司法部并没有禁止“专升本”考生参加司法考试,有司法部门擅自禁止“专升本”考生参加司法考试,不仅是严重的学历歧视行为,也于法无据。他希望北京等地司法部门应该尽快撤销关于禁止“专升本”考生参加司法考试的相关条款,给“专升本”考生一个公平竞争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