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于1994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同年5月实施启动。行政区划288平方公里,其中,中新合作区80平方公里,下辖三个镇,户籍人口32.7万(常住人口72.3万)。
作为中新两国政府间重要的合作项目,苏州工业园区自开发建设以来一直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中新双方建立了由两国副总理担任主席的中新联合协调理事会。1994年至今,已先后召开十一次联合协调理事会、十一次中方理事会,国务院八次发文,在目标规划、管理授权、政策扶持等重大问题上给予直接指导和具体帮助,并明确“凡是符合改革方向的可在园区先行,一时看不准的也可在园区试行”,为园区创造了“不特有特、比特更特”的发展环境。
多年来,园区开发建设保持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态势,主要经济指标年均增幅超过30%,取得了GDP超千亿元、累计上交各类税收超千亿元、实际利用外资(折合人民币)超千亿元、注册内资超千亿元“四个超千亿”的发展业绩,综合发展指数位居国家级开发区第二位。目前,园区以占苏州市3.4%土地、5.2%人口创造了15%左右的经济总量,成为了苏州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增长极。
刚刚过去的2009年,园区经济社会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120亿元,比上年增长15.1%;地方一般预算收入107.5亿元,增长13.1%;固定资产投资492亿元,增长8.1%;实际利用外资18亿美元,进出口总额512.8亿美元,其中出口241.6亿美元,继续保持了较大规模;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578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7118元,分别增长了13.1%和12.6%,区域发展呈现“经济持续回升、转型步伐加快、民生更加改善、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