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保护农村历史古迹,近日建德市文物保护管理所陆续对全市1217处农村历史建筑按统一制作的历史建筑“身份”标示牌进行挂牌保护,实施科学管理,以防止农村历史建筑在旧房改造过程中遭到人为损坏或拆除。
为加强对全市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建德市出台了《建德市农村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办法》,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对“三普”中所调查的农村历史建筑进行全面保护,且每年安排不少于2000万专项保护资金,用5年时间做好全市农村历史建筑的修缮工作。《办法》称:随着新农村建设村庄环境整治力度不断加大和农村旧房改造的推进,许多优秀农村历史建筑有可能被拆除,面临被破坏的威胁。
为此,建德市在 “三普”的基础上,对全市农村历史建筑进行了全面梳理,筛选出1217处保存较为完好、有代表意义、有一定历史和文化价值的农村历史建筑,编制保护名录,分类分级进行保护。对纳入保护名录的农村历史建筑由建德市政府公布名录,再与各乡镇签订保护责任书,实施挂牌保护,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