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日前举行记者会,邀请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汪光焘、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解振华、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张力军就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问题答记者问。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解振华表示,今年将采取实行问责制等九项措施,推进节能减排。
“十一五”目标已部分完成
关于我国环境质量是否仅是局部改善,总体还在恶化的问题,张力军说,尽管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两项主要污染物取得了下降,但是污染物不仅仅是两项主要污染物,仅靠两种污染物的总量控制来改变中国整体的环境质量是不够的。根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情况看,氮氧化物和氨氮没有多少变化,而且氮氧化物还在增加,由于氮氧化物的增加使得二氧化硫削减后,对酸雨的控制效果不是很明显。
他说,“十二五”环保规划中,将根据第一次污染源普查的结果适当增加对主要污染物实行总量控制的种类,使我国的环境质量真正全方位地得到改善。
在回答能否实现“十一五”单位GDP能耗降低20%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左右的约束性目标的问题时,解振华表示,“十一五”以来,我国在节能减排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截至2009年底,“十一五”前四年全国单位GDP能耗下降了14.38%;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下降了9.66%;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下降了13.14%,提前完成了减排目标。
解振华说,今年是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最后一年。目前,节能目标完成情况与“十一五”规划的目标还有很大差距,任务相当艰巨。
对此,解振华表示,2010年将主要采取九项措施推进节能减排,其中包括强化目标责任考核,开展对各省2009年和今年目标完成情况的评价考核,实行问责制。
多项举措鼓励企业节能减排
在回答政府推出哪些措施鼓励支持企业节能的问题时,解振华说,节能减排的约束性指标与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相一致,对企业来说,开展节能既有经济效益,又有环境效益,更体现出其社会责任,利于形成社会效益。目前,政府制定规划、确定目标,对重点企业节能减排提出要求,并对开展节能技术改造的企业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进行资金补助;对有利于节能减排的一些技术、产业,在价格、税收、财政方面给予支持;对重点企业的污染治理,采取“以奖促治”的办法,给予财政奖励;对实行废物综合利用的企业,给予免税、减税政策;对节能产品实行财政补贴推广政策。通过鼓励性政策和严格执法,有效促进了企业节能减排的实施。
推进节能减排九项措施
1、强化目标责任考核。开展对各省2009年和今年目标完成情况的评价考核,实行问责制。
2、严格控制“两高”项目。要继续大力淘汰落后产能。今年计划关停小火电机组1000万千瓦,淘汰落后的炼铁产能2500万吨,炼钢产能600万吨,水泥产能5000万吨。
3、加大资金支持的力度。安排中央预算内的投资333亿元,中央财政资金500亿元左右,支持实施重点节能减排工程。今年全部要实现节能1.5亿吨标准煤的能力。要新增5000万千瓦火电装机容量的烟气脱硫装置,要新增城镇污水日处理能力1500万吨,垃圾日处理能力6万多吨。
4、要切实抓好重点领域,全面推进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流通服务业、农村和农业的节能减排工作。
5、加快节能减排技术和产品的推广,继续实施节能产品的惠民工程。在推广高效节能空调、节能灯的基础之上,今年要出台节能汽车、电动机等产品的财政补贴推广办法,要建立激励性的政策。
6、完善经济政策。稳步推进资源性产品的价格和环保的收费改革,积极落实国家支持节能减排的财税政策,增强企业节能减排的主动性。
7、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要使循环经济在我国形成较大的规模。
8、健全法规,严格执法。
9、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