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远蜜桃是红酒州乃至全省的温带优质特色水果,以其甜、脆、外观奇特、耐储运而受到消费者的青睐。为使这一栽培历史悠久的地方特色水果快速发展,开远市委、市政府将其纳入农业产业“55110”工程进行培植。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扶持、技术服务,培植了一批农业龙头企业和种植专业户。近两年,开远蜜桃以年均8000亩的速度扩种,成为开远城郊农民增收的支柱产业。2007年2万余亩蜜桃总产约1.4万多吨,年收入达4200多万元。新近举办的中国·云南开远首届蜜桃节仅蜜桃一项成交额就达300多万元,其中龙头企业和种植大户的销量占总销售量的百分之七十强。
目前,开远共有蜜桃种植龙头企业2户,其中红河林果种苗开发中心被红河州人民政府认定为农业产业化经营州级重点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2个,农民协会2个,共有社员、会员2000多人。
《开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大农业产业培植扶持现代农业发展的决定》明确规定:(1)开远蜜桃每新增1亩种植面积,补贴种苗款的80%,对建立新品种种苗繁育基地的,每新建1亩,给予0.1万元补助,现已投入补助资金74万元;(2)对采用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栽培管理技术、且连片100亩以上的(含100亩)蜜桃,每亩给予新增生产费用50%的补助;(3)对达到“一村一品”扶持条件的蜜桃种植村进行扶持,主要扶持:改善农业生产条件,设施农业补助,种苗补贴,参与“一村一品”建设的中介组织或农村经济组织收购农产品的贷款贴息;(4)对在国家、省组织开展的综合型农博会和在国家、省级、地(州、市)级政府或部门组织开展的单项农产品评比中获奖的,分别给予5万元到0.5万元不等的奖励;(5)对获国家、省认证的有机、绿色食品、无公害生产基地、无公害农产品,分别给予创牌者3万元、3万元、2万元、2万元奖励;(6)对认定为市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当年给予3万元奖励,对新成立且运行正常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给予1万元的奖励;(7)对市内超市设专柜或在大中城市设立摊位销售本市特色农产品一年以上(含一年)的营销企业,给予摊位费50%的补助资金,对年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的,给以销售额2%的奖励,现已投入补助资金近80万元。
通过以上政策的扶持,加之农业龙头企业带动,开远蜜桃快速发展,2万亩蜜桃通过国家基地无公害、产品无公害一体化认证,成为开远城郊农户增收致富的一大支柱产业。
如今,开远蜜桃因其独具的特色被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和喜爱,产品远销北京、上海、成都、重庆、贵阳、昆明等多个城市,并被外县(市)部分果农所引种,成为了消费者最受欢迎的“绿色水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