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首批122个品种4226个规格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价格及零售价格近日向社会公布,采购价平均比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低28.67%。今后,消费者在全省首批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的医疗机构购药时,可享受到零差价率基本药物。据悉,第二批174种基本药物招标采购价格审核也在进行中,不久将向社会公布。
河北省物价局有关人士表示,首批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价格之所以能降低近30%,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集体采购减少了流通环节。这次公布的采购价(含基层配送费用)和零售价,均为最高价格,全省首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得突破,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对没有执行基本药物制度的医疗机构,这些药品价格的加价率不得超过15%(具体品种和价格请登录省医药价格信息网查询)。
据了解,目前,全省首批确定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共670个,占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30%,这些机构包括石家庄、唐山、保定、邯郸、秦皇岛5个市的120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及全省41个县(市)的550个乡镇卫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