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山东省科技厅传来信息,为把山东省重大新药创制中心加速建成产学研密切结合的新药创制平台,山东省已有20家药企被认定为“国家综合性新药研发技术大平台(山东)产业化示范企业”(以下简称“示范企业”),绿叶制药跻身其中。
据悉,药企成为“示范企业”后可以享受四项培育政策,即国家新药大平台的一切优惠待遇;在与国家新药大平台共同申报国家和省级科技项目时,优先给予支持,也可用国家综合性新药研发技术大平台的名义申请国家科技项目;在共享大平台仪器设备、优先转化新药成果、参加省级新药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方面享受与各单元技术平台同等待遇;获得省级财政对新药大平台的匹配等政策支持。
绿叶制药集团有关负责人表示,在不久前获得山东省博士后创新项目专项资金支持后,绿叶制药又成为“示范企业”,他们将按照山东省有关规定,全力以赴完成国家新药研发技术大平台的研发任务,切实提高企业创新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