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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都市环保系统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活动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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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08-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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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行业作风建设,规范行业行为,提高全系统的服务质量,推动全市环保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促进系统两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加快全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生态市建设步伐,根据省环保厅、省文明办、扬州市环保局、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江都市环保系统的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以创建全国文明行业为总抓手,以“加快发展、富民强市、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宗旨,以树立行业新风、改善环境质量和创造一流工作业绩为目标,以“依法行政、规范管理、严格执法、优质服务”为主题,努力把各项环保业务工作融入到创建工作之中。通过广泛持久的创建活动,不断提高环保系统的执法水平、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树立良好环保系统行业形象,为促进江都市的经济、社会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作出新贡献。
二、创建目标和任务
全市环保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创建工作的近期目标为:今明两年创成“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长远目标为在“十一五”期内创成“全国文明单位”。主要任务:全面加强职业理想、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职业技能的教育,培育“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切实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推进依法行政、规范管理、优质服务,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树立环保行业新风。
三、创建标准
根据全国文明单位评选标准,结合江都市环保系统的实际情况,全市环保系统创建文明行业的基木内容及标准是:
1、组织领导有力,创建工作扎实。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贯彻、实践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定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坚持立党为公、勤政为民、廉洁自律,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创建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计划周全、目标明确、措施具体、责任落实。领导班子团结协作,作风民主,开拓创新,勤政廉政,以身作则,在创建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单位内部层层落实创建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创建工作领导机构和组织机构,做到组织、制度、活动、经费“四落实”,全体员工普遍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形成行之有效的运行、激励和监督机制,努力为全市文明创建工作做出贡献。
2、思想教育深入,道德风尚良好。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积极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积极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二十字”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人人皆知,人人皆行。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理论水平和修养,突出抓好诚信建设项目,坚决防止不守信用行为。开展“三律”教育,在全系统大力弘扬立足本职、奉献社会精神;廉洁自律、勤政为民精神;“团结拼搏、争创一流、建设江都、服务社会”的江都环保精神。全系统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局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全系统具有较高的“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团结协作,扎实工作,任劳任怨,无私奉献,集体荣誉感强,服务意识浓。大力表彰系统内的好人好事和先进人物,弘扬正气,陶冶情操,增强凝聚力,营造健康向上的氛围。
3、学习风气浓厚,文体卫生先进。重视智力投资,采用“送出去,请进来”、培训、轮训、自学相结合的方法,加强干部职工的理论和业务学习与考核,建立健全年度业务能力培训制度,使业务知识学习制度化、经常化,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形成全员学习、终身学习、自觉学习的良好风尚。坚持岗前培训制度,从事环境执法、监察、监测、环评、认证等人员的培训合格率和持证上岗率均为100%,广大干部职工熟悉并正确运用职责范围内的法律、法规、政策和业务知识。崇尚科学,反对迷信,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开展形式多样、健康向上的文化娱乐活动,寓教于乐,丰富干部职工文化生活。工作秩序优良,无拖沓现象;服务优质规范,基层满意度较高,行风评议达到良好以上等次。计划生育率100%。
4、加强民主管理,严格遵纪守法。健全民主管理制度,落实政务公开等公开办事制度,坚持和完善内部民主管理制度,对外公开环保审批、审核、排污收费、行政处罚、行政复议、项目招投标、评审认证等工作的内容、程序、标准、办理结果;对内按规定公开重大问题的决策,资金使用,干部任用、晋升、奖惩等,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落实,治安防范网络健全,民主法制教育经常化、制度化。单位内部治安状况良好,工作纪律严明,安全生产落实。全体干部职工举止文明、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恪尽职守、按章办事、廉洁自律、勤政廉政、尊老爱幼、家庭和睦、作风检点、邻里团结。单位无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无以权谋私、徇私枉法、损公肥私、吃拿卡要、打架斗殴、赌博吸毒、色情活动、封建迷信、早婚超生、家庭暴力等腐败丑恶现象和违法乱纪事件,无邪教活动。
5、内外环境优美,管理制度严谨。内部管理制度日趋严密,执行、考核严格,内务管理规范有序,绿化、美化环境,内外环境清洁整齐,无脏、乱、差等现象,为职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工作装备与服务设施完好,财务管理严格,票据使用规范,档案管理达标;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完善,违法乱纪事件查处及时,信访举报处理件件有结果。
6、业务水平领先,工作成绩显著。充分发挥环保职能部门的执法与服务职能作用,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和阶段性任务,加快环境监察、环境监测、环境宣教、环境信息现代化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在条块考核评比中取得优良成绩。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得到遏制,环境质量得到改善,辖区内无重大污染事故;目标任务完成率、禁办项目执行率、“三同时”合格率、行政处罚执行率、提案议案办结率、投诉举报查处率、排污申报登记率达到98%以上。“窗口”服务文明规范,周到细致,优质高效。环保窗口要被本级政府评为先进文明“窗口”,机关被本级政府评为“文明机关”。忠实履行环保部门的各项职能,坚持正确使用权力。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环境热点问题;文明执法,秉公办事,履行承诺,热情服务,挂牌上岗。寓服务于执法之中,无对人冷漠、简单粗暴、蛮横生硬、敷衍塘塞、故意刁难等不良作风。群众性行风评议和随机抽样满意率达到80%以上。
四、组织领导
成立江都市环保系统创建文明行业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环保系统创建文明行业的组织领导工作。
组 长:闻晓来
副组长:杨恒富 许祥海
成 员:徐兆林 刘志祥 王敏智 陈国云 佘金顺 屈代俊
下设办公室,负责局系统创建文明行业的规划、协调、监督等日常工作。主任:徐兆林 副主任:王敏智 陈国云
五、工作措施与要求
(一)强化教育,统一思想。要深入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主题教育活动和以自律、纪律、法律为主要内容的“三律”教育及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为主要内容的“三德”教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强化公仆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争先创优意识。要增强创建信心、落实创建行动、扎实推动创建工作的开展,把创建文明行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归结到始终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上来;归结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上来;归结到关心群众疾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上来。要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创建意义。全市环保系统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富民强市”的高度,充分认识环保系统创建文明行业,对于促进环保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能,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具有无可替代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不仅是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的需要,也是加强环保系统自身建设的需要,从而不断增强抓好创建文明行业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加强领导,分工负责。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强烈的创建意识,带头转变作风,深入实际,为基层和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带头参与行业创建活动,主动发现和解决创建中的实际问题。要建立健全办事机构和工作机制,坚持和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部门负责人直接负责、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按照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把创建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创建工作与环保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一起考核。要加大精神文明建设的投入,把精神文明建设的必要开支纳入年度财务计划,每年拨出一定的专项经费,用于创建活动和单位文化、宣传、娱乐设施的建设。
(三)明确思路,分步实施。要按 “抓住根本,突出重点,典型引路,条块结合,上下联动,整体推进”这一基本方法,明确创建文明行业的工作思路。一是要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以创建文明行业为抓手,推动全市环保系统两个文明建设的各项工作跃上新台阶。把文明行业创建目标和任务纳入全局工作重点,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任期责任目标,纳入单位和个人的考核评比;二是抓根本,突重点。紧紧抓住全面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这个根本,突出“依法行政、规范管理、严格执法、优质服务”四个重点,把创建文明行业作为提高环保系统文明程度的新起点、新内容,抓好落实。三是典型引路、点面结合。大力培养先进典型,为创建文明行业提供学习榜样。要认真学习兄弟单位的创建经验,促进全市环保系统文明行业的创建活动。四是条块结合、上下联动。要加强与省厅和扬州市环保局、江都市文明办的联系,积极争取上级和主管部门的关心指导,积极参与江都市创建“文明机关”、“文明科室”、“文明单位”、“文明窗口”等活动。五是夯实基础、整体推进。要认真组织创建的基础性工作,搞好思想发动、资料收集整理、创建规划、计划和组织实施等工作。六是群策群力,形成合力。创建工作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工会、共青团要协调一致抓创建,确保创建工作扎实推进。
(四)完善机制,狠抓落实。紧密联系环保系统行风建设上存在的实际问题和可能出现的问题,建立健全行风建设和各项环保规章制度,用制度来约束全体人员的行为,用制度来规范各项工作,用制度来形成各种工作机制和约束机制。一是建立年度工作报告制度。各科室、各单位都要建立年度工作计划,年终要对创建工作进行认真总结,于次年二月底前上报工作总结。二是建立培训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将创建文明行业的标准、要求等内容列入全员培训的工作计划,利用有利契机和各种载体开展有针对性的主题教育活动。三是建立宣传典型工作制度。利用多种形式,宣传本单位“两个文明”建设的新成果、新面貌,宣传在创建文明行业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的事迹,掀起“树榜样、学先进”的创建热潮。四是建立工作会议制度。每年适时召开一次环保系统创建文明行业领导小组负责人会议,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文明行业工作的部署,通报情况,总结经验,研究分析创建形势,及时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全面推进创建工作。五是建立表彰奖励制度。明确阶段性目标,定期组织自测自评,逐级组织对阶段性目标的考核。
(五)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各科室、各单位要紧密结合自身特点,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活动,重点要在“依法行政、规范管理、严格执法、优质服务”四个方面下功夫。要坚持以人为本,努力提高干部职工素质,把深化职业道德建设作为创建文明行业活动的核心内容。要建立和完善优质规范服务标准,进一步改善服务环境、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要引导干部职工转变观念,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要以加强作风建设和党风建设为切入点,着力改善行业服务质量。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力争在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依法行政、规范管理、严格执法、忠于职守、廉洁自律、勤政高效优质服务和提高环保系统全员文明素质等方面取得新的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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