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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环保局关于创建文明行业活动的实施方案
时间:2009-08-12

 

  局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江泽民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和省委副书记方兆祥同志在5月9日全省万人评行风新闻发布会上提出的要求,以实际行动落实市第八次党代会的精神,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转变行业风气、提高行业文明程度,切实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根据《全省创建文明行业目标考核办法(试行)》和《合肥市2001年创建文明行业活动意见》的要求,现就实施市环保局2001年度创建文明行业活动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认真贯彻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全省创建文明行业工作经验交流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市精神文明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布局,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为重点,广泛开展以“优质规范服务,树立行业新风”为主要内容的创建文明行业活动,大力倡导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争当文明行业和先进单位,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对市环保局创建文明行业情况进行民主评议,有效遏制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促进机关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步发展。

  二、方法步骤

  文明行业创建活动工作8月份启动,整个评议工作分为成立创建领导组并落实办事机构、开展职业道德宣传、制定环保行业优质服务规范、自查自纠行风、通过达标考评、争创文明窗口单位等阶段进行。

  ㈠成立创建领导组并落实办事机构(9月上旬)

  召开局党政联席会议,成立市环保局创建文明行业活动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召开全系统文明行业创建动员大会,制定创建文明行业活动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开展文明行业活动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和要求,正式启动文明行业创建工作。局文明行业创建办公室公布投诉电话,设立文明行风评议箱。同时在全局范围内进行广泛宣传动员,营造上下联动、人人积极投入创建文明行业活动的氛围。

  ㈡在系统内开展职业道德和环保优质服务宣传

  结合正在开展的政风评议,在全系统层层召开动员会。会上认真宣讲《全省创建文明行业目标考核办法(试行)》和《合肥市2001年创建文明行业活动意见》,使这次活动的“开展优质服务,树立行业新风”的工作重点深入人心。

  ㈢制定环保行业优质服务规范

  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是贯彻以德治国思想、发展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也是创建文明行业活动的重点。围绕“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基本要求,结合环保行业特点,制定和完善环保行业优质服务规范,规范职业行为。

  ㈣自查和聘请监督员评议相结合纠正行风

  按照省文明委在《安徽省创建文明行业活动实施意见》中规定的“五好标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

  我局原邀请的市政风评议员将同时被聘请为我局的文明行业评议员来局检查工作,并进行座谈,召开有关企业环保人员座谈会,局领导按原负责的联系点,上门征求意见,以帮助进行自查自纠,找准存在问题。对文明行风评议员和企业反馈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专题研究,认真核实,制定方案,坚决整改,要做到件件有落实、有结果,并及时向文明行风评议员和有关人员通报,对存在的违纪违规行为要严肃查处。

  ㈤通过达标考评

  在整个创建文明行业过程中,要始终以开展树文明形象、创文明行业、做文明职工活动为抓手,通过自查自纠和万人评行风,在落实文明行业活动的规范化、制度化和实际成效上狠下功夫,确保今年实现环保局进入达标单位的目标,并力争明年通过验收进入文明行业单位。

  三、组织领导

  政风评议工作在局党委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成立局创建文明行业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张德伦,副组长:李守才、吴峻、翟新明、陈荣喜、查晓村、张金翰,下设办公室,主任:陈荣喜(兼),成员:沙贵业、张金翰、金绍峰、李建、庞庆、吴菊如、刘长洪、陈金胜。局文明行业创建办公室负责局系统文明行业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并承办日常事务工作。

  局属有关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各负其责。系统全体人员,尤其是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要充分认识创建文明行业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创建活动作为加强政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深化行风建设的一件大事来抓,建立起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体制,同时还要建立起“党委领导、工会牵头、各方配合、全员参与”的工作机制。

  四、几点要求

  ㈠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各单位、部门要根据创建文明行业活动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制定出操作性强的工作计划。要将创建文明行业活动与排污收费政务公开、实行服务承诺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做到通盘考虑、周密安排、精心组织、扎扎实实地把创建文明行业活动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㈡制度上墙:除政务公开、政风评议内容上墙公布外,《环保行业优质服务规范》一经出台,也要在办公楼显著位置上公布,使之在群众的监督下认真执行。同样的内容,我们还将在因特网和政府网的环保主页以及触摸屏多媒体系统上予以公开发布。

  ㈢开门评议,务求实效。各单位在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活动时要始终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动和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各级工会要担当创建文明行业活动的主角。要深入基层,注意倾听群众的呼声和反映,真心诚意地向群众寻策问计。可以利用召开座谈会、开辟评议热线,设立评议信箱、建立领导接待日等多种形式,与群众建立广泛的联系渠道,进行开门评议,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真正做到通过创建文明行业活动,切实改变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㈣以创建文明行业为契机,推进环保各项工作扎实开展。在窗口行业全面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活动,在我市还是第一次,为使这项工作取得扎扎实实的效果,我们必须把创建活动融入到环保各项业务工作之中。以开展创建活动为契机,采取积极措施,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认真解决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环保热点问题,进一步落实江总书记“三个代表”的要求,促进我市社会稳定和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努力争创环保模范城。

 

  附:合肥市环保行业优质服务规范

 

 

 

 

                                            二00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附:

 

                    合肥市环保行业优质服务规范

 

  一、环保行业共同标准

  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人民、奉献社会。

  二、市、区环保局机关窗口优质服务规范、达标标准

  ㈠优质服务规范:

  勤政廉洁,服务高效。

  ㈡优质服务守则:

  1、热爱环保,忠于职守;

  2、努力学习,开拓进取;

  3、廉洁自律,无私奉献;

  4、勤奋工作,务实高效;

  5、科学管理,优质服务;

  6、依法行政,秉公办事;

  7、文明礼貌,仪表整洁;

  8、顾全大局,团结协作。

  ㈢达标标准:

  1、环境整洁,制度公开(项目审批、信访);

  2、接待热情,有问必答;

  3、举止文明,用语规范;

  4、放置台卡上岗,首问负责;

  5、执行规程,服务及时;

  6、遵守《准则》,不搞指定(不强行指定环评和设计、施工单位)

  三、环境监测窗口行为规范、达标标准

  ㈠优质服务规范:

  科学监测,规范服务。

  ㈡达标标准:

  1、现场监测:

  ⑴佩戴胸卡,亮证监测;

  ⑵操作有序,工完场清;

  ⑶监测规范,数据准确;

  2、业务接待:

  ⑴佩戴胸卡,举止文明;

  ⑵踏勘到位,件件落实;

  ⑶标准公开,收费合理。

  四、环境监理窗口行为规范、达标标准

  ㈠优质服务规范:

  文明监理,秉公执法。

  ㈡达标标准:

  1、着装统一,仪表端正;

  2、亮证监理,文明执法;

  3、政务公开,办文规范;

  4、取证及时,举证准确;

  5、依法监理,查处迅速;

  6、廉洁自律,热情服务;

  7、努力学习,恪尽职守。

  五、环保行业“十不准”

  1、不准利用职权为自己、亲属、谋取好处;

  2、不准在公务活动中收受礼品礼金; 

  3、不准利用工作之便进入娱乐性场所消费;

  4、不准在工作中拖拉、推诿、扯皮;

  5、不准在执法管理或日常工作中态度粗暴;

  6、不准接受管理相对人的宴请;

  7、 不准向管理相对人索要财物、报销私费或以象征 性付费的方法购买物品;

  8、 不准以任何名义在企事业当顾问或兼职获取报酬, 以及从事个人经商和其他 营利性活动;

  9、 不准利用职权对管理相对人故意刁难;

  10、 不准擅自超越职责行使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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