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张力军、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王玉庆、国家统计局社会科技司司长马京奎、农业部科技教育司巡视员王衍亮介绍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基本情况和普查成果,并答记者问。
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王玉庆在回答如何确保这次普查工作的质量和数据的可靠性时介绍如下:
王玉庆:首先从国家来讲,国务院发布了《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这是一个国家级的行政法规,对普查的主要原则和普查对象、普查的工作人员、普查机构的职责任务都作了明确的界定。
第二,国务院印发了《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据我了解,全国性的大规模普查,由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技术方案的这还是第一次。这个方案对普查的对象、普查的主要污染物、普查的技术路线、普查的组织实施、普查各部门的任务,以及普查数据的管理都做了非常清楚的规定。
根据国务院这两个重要的规定,全国普查办制定了九项技术规范、五项工作细则,来具体规范指导全国的普查工作,这样统一我们的工作进度、工作程序、技术要求。在企业填报这个关键环节,按照我们制定的技术规范,要求企业填报的数据要经过五级审核。首先是填报人的审核,企业自身对这个数据进行审核;第二,由普查员进行审核;第三,由普查指导员进行审核;第四,由当地的环保部门进行会审;最后再请有关专家进行评审,确保填报数据的质量。
从国家的角度,对全国的普查质量保证开展了三次大规模核查,一次是在清查阶段,也就是在普查最初要清查到底有多少普查对象,哪些可以列入普查,哪些不列入;这个清查工作完成以后,我们组织一次全国规模的核查,这个核查都是由国家核查地方,然后由省市逐级进行核查。第二次大规模核查是在普查数据填报以后,已经报给当地环保部门了,我们做了填报数据质量的全国性核查。第三次核查就是普查数据的录入工作。三次核查我们组织了参加这次普查的国务院有关十个部门共同进行核查。
希望能了解反映普查准确率的一些数,我可以把三次核查的几个结果数告诉大家。第一次清查工作的质量核查,国家、省、市三级一共抽取样本区1814个,样本区的概念就是街道、乡镇,这些算是一个样本区,一共抽取了1814个样本区。样本单位是14.17万个,合格率是90.7%,入户清查的各种差错率在质量控制标准之内。填报质量的核查,第二次全国性的核查一共抽取样本区2418个,样本单位是30.08万个,合格率94.48%。最后一次是数据录入和汇总数据阶段的质量核查,一共抽取样本区2195个,总计样本数42.24万个,合格率98.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