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建设食品安全城市以来,加大了食品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各部门对于触犯刑法的食品安全案件及时移送公安部门进行司法追责。到目前为止,全市已查处食品安全刑事案件7起,治安案件2起,刑事拘留10人,治安拘留2人。在市人民政府昨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市委副秘书长、市食安委办公室副主任孙卫东通报了建设食品安全城市以来的几起食品安全刑事治安案件。
1、黎托乡川河村假军供酒案
2008年12月9日,长沙市工商局雨花分局在黎托乡川河村某仓库查处一批外包装上标有“军酒特供字样”的白酒,数量为4612件共计30192瓶,经市食品安全监督检测中心检验,该批白酒为不合格产品。2009年3月20日,犯罪嫌疑人邓凌云(男,40岁,永州人)被依法刑事拘留,4月24日被依法执行逮捕。目前此案已进入司法程序。
2、通泰街商住楼假洋酒案
2009年5月12日,在市食安办统一组织下,市工商、商务部门一举捣毁了设在开福区通泰街商住楼北栋的一个制作、销售假冒洋酒黑窝点,现场收缴假冒成品洋酒2类7个品种共1200瓶,假酒包装3600多套以及酒类灌装设备一套,涉案金额近20万元。犯罪嫌疑人覃善平(男,40岁,辰溪县人)目前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3、坤明腊味加工厂违法使用添加剂案
2009年4月3日,浏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对该市荷花办事处坤明腊味加工厂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腊味厂生产、销售的腊肠子存在质量问题。经省卫生厅鉴定,发现腊肠内添加了ZX-H消毒剂、氢氧化钠、焦亚硫酸钠、明矾等对人体有毒有害物质。浏阳市公安局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汪长秀予以刑事拘留,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之中。
4、宁乡、长沙县非法使用“瘦肉精”案
2009年2月,宁乡县接连发生两起生猪非法使用“瘦肉精事件”,通过调查取证,3月6日,宁乡县公安局对养殖户殷义武、殷义贵、谭建良等涉嫌非法使用“瘦肉精”饲喂生猪的案件进行立案侦查,并查出饲料销售人李中春涉嫌销售“瘦肉精”。目前,殷义武等5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批准逮捕,此案已进入司法程序。
2009年4月1日,长沙县在例行监测中发现6头生猪尿样阳性,经查明,生猪为青山铺镇梅素村坝上屋组杨新富饲养。4月2日,湖南省畜禽水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出具检验报告,6头生猪尿样中盐酸克伦特罗(即“瘦肉精”)含量达到1027ng/ml,严重危害人民的生命安全。鉴于该案情节严重, 4月4日此案移送长沙县公安局立案侦查。4月9日晚,犯罪嫌疑人杨新富被刑事拘留,目前,此案已进入司法程序。
5、长沙县路口镇贩卖病死猪肉案
2009年6月6日晚,长沙县食安委组织执法人员对该县路口镇长春村沙坡组傅文革家的私屠滥宰窝点和荆华村龙家组邓伟奇家的冰冻肉仓库进行了突击整治,现场查封冻库,收缴病死猪肉4776公斤,滞留运输违规肉品车辆2辆。犯罪嫌疑人邓伟奇已被刑事拘留,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深挖之中。
6、“流动厨师”承办农村聚餐治安案
2009年5月4日,长沙县春华镇大鱼塘村发生了一起农村聚餐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18人相继出现腹痛、腹泄症状,经调查是凉卤加工不当引起的食物中毒。该村流动厨师无健康培训合格证,未按有关要求进行烹制加工,导致食物中毒,流动厨师负责人龙敖章被治安拘留。
5月16日,望城县星城镇戴公庙村发生了一起农村聚餐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26人相继出现腹痛、腹泄症状,经调查是凉卤加工不当引起的食物中毒。负责烹制加工的岳麓区“流动厨师班子”未取得健康证明,未经过培训,流动厨师负责人吴理被治安拘留。
(编辑 黄廉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