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长沙市商务局了解到,长沙市共销售家电“以旧换新”产品285522台,销售金额突破10亿元。
长沙市“家电以旧换新”从2009年9月4日启动以来,得到企业和消费者的广泛欢迎,拉动消费效果显著。在销售的电器中,电视机达101360台,空调91938台。据试点销售企业统计,家电“以旧换新”销售额占总销售额的49%。
另据了解,国家商务部、财政部、环保部日前联合发布了《家电以旧换新推广工作方案》。对消费者使用频率较高、市场更新换代较快的电视机、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空调、电脑五类家电继续实行“以旧换新”,财政补贴由原来的“中央财政负担80%,市级财政负担20%”调整为“中央财政负担80%,省级财政负担20%”,补贴标准为新家电销售价格的10%,设最高补贴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