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6月16日报道 6月2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特大贩卖销售假冒卷烟案,起诉的涉案销售金额高达五百余万元。今日法院对被告人曾永海、林吉喜、林川凤、何道君涉嫌犯销售伪劣产品罪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林吉喜犯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万元。被告人曾永海犯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万元。被告人何道君犯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被告人林川凤犯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曾永海、林吉喜、林川凤合伙从福建省云霄县购进假冒注册商标且制造伪劣卷烟,销往广东省、湖南省等地,销售金额532.12万元,均已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
法院遂作出前述判决。(编辑 李兰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