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国务院大部制改革之后,我省政府机构也开始“瘦身”。昨日召开的省政府机构改革工作会议透露,省政府行政机构由原来的52个减少为48个。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春贤,省委副书记、省长周强和省领导黄建国、许云昭、于来山、陈叔红、石玉珍等出席会议。
据介绍,省政府现有行政机构52个,其中组成部门26个、直属机构16个、部门管理机构7个、议事协调机构和常设办事机构3个。此次中央批准我省设置省政府工作部门42个、部门管理机构6个,机构总数减少4个,精简7.7%。
昨日公布的省政府机构框架体现了四个特点:一是控制限额,合理设置。按照中央有关要求,省政府机构总数控制在48个限额以内,其中41个与国务院机构衔接对应,36个与改革前保持相对稳定。二是突出重点,综合设置。主要加强对农业和农村工作、工业和信息化、交通运输、城乡建设规划、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环境保护、文化服务、医疗和食品药品管理等政府职能的统筹协调,积极探索建立符合湖南实际的大农业、大工业、大交通、大文化管理和服务模式。三是清理精简,规范设置。对议事协调机构,该撤销的坚决撤销,能不设的尽量不设,确需设立的必须严格按规定程序审批,并且不设实体性办事机构,具体工作交给职能部门承担。今后,不再新设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四是因地制宜,过渡设置。
根据中央关于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时间表,省委、省政府研究决定:从动员部署起,省政府机构改革工作全面铺开,到8月底基本完成各部门“三定”(定职责、定机构、定编制)规定审批,力争9月底各部门“三定”规定实施到位。下半年,还将研究出台指导意见,部署实施市县政府机构改革。力争今年年底前,全面完成我省政府机构改革任务。
新的省政府组织架构
(一)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挂省人民政府研究室、省参事室牌子)
(二)省政府组成部门(24个)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教育厅(与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合署办公)、省科学技术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省公安厅、省国家安全厅、省监察厅(与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合署办公,机构列入省政府工作部门序列,不计省政府机构个数,编制列入省委机构序列)、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商务厅(挂省招商合作局牌子)、省文化厅、省卫生厅、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审计厅、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挂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牌子)
(三)省政府直属特设机构(1个)
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四)省政府直属机构(16个)
省地方税务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省新闻出版局(挂省版权局牌子)、省体育局、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统计局、省旅游局、省粮食局、省物价局、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国防科技工业局、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既是省政府人民防空工作主管部门,也是省国防动员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
(五)部门管理机构(6个)
省宗教事务局,由省政府办公厅管理;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由省卫生厅管理;省监狱管理局,由省司法厅管理;省外国专家局,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管理;省公务员局,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管理;省地方税务稽查局,由省地方税务局管理
(六)其他
省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编辑 黄廉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