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定于6月下旬举行,欢迎公民申请旁听常委会会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9年6月23日下午-25日下午(星期二至星期四),会期两天半。
二、会议地点:长沙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一楼常委会议室(长沙市岳麓大道218号)。
三、会议建议议程:
1.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2.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全市和市本级决算草案和2009年1-5月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市人大财经委关于2008年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审查报告;
4.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长沙市发行企业债券信托产品以及实施资产证券化融资计划》的议案;
5.听取和审议市人大财经委对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的《长沙市发行企业债券信托产品以及实施资产证券化融资计划》的议案的审查报告;
6.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长沙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的议案;
7.听取和审议市人大法制委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8.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及《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执法检查整改情况的汇报;
9.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城环委关于督查城乡规划法执法检查交办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
10.其他。
四、申请旁听公民条件:本市行政区域内年满18周岁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除外)
五、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报名时间:2009年6月18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长沙市岳麓大道218号长沙市人大常委会办公楼北栋305室秘书处,联系电话:8668529。
报名方式:申请旁听的公民请于报名当日持本人身份证和单位或社区的证明到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报名登记。
六、有关要求: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确定旁听公民名单后,在会议举行三日前通知参加旁听的公民本人。
旁听公民应按照通知要求,于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举行之日到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到处领取旁听证,参加会议旁听,并遵守会场纪律和有关规定,服从会议安排。
长沙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六日
(编辑 黄廉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