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卫生部近日研究制定了《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2009年第三版)》。妊娠期妇女;肥胖者;5岁以下儿童及65岁以上老年人;伴有慢性疾病人群和免疫功能低下者较易成为重症病例的高危人群。
为有效应对甲型H1N1流感流行,科学、规范、有效地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卫生部近日对《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2009年试行版第二版)》进行了修订、完善,研究制定了《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2009年第三版)》。
本次修订由卫生部甲型H1N1流感临床专家组牵头,并委托中华医学会组织相关专家修改完善。新版方案结合了我国甲型H1N1流感实际诊疗经验,并借鉴世界卫生组织和其他国家、地区甲型H1N1流感相关资料。
方案详细说明了甲型H1N1流感病毒的病原学及流行病学特征。甲型H1N1流感病毒对乙醇、碘伏、碘酊等常用消毒剂敏感;对热敏感,56℃条件下30分钟可杀灭病毒。人是此病毒主要传染源,无症状感染者也具有传染性,主要通过飞沫经呼吸道传播,也可通过口腔、鼻腔、眼睛等处黏膜直接或间接接触传播。
人群对此病毒普遍易感。妊娠期妇女;肥胖者;5岁以下儿童及65岁以上老年人;伴有慢性疾病人群和免疫功能低下者较易成为重症病例的高危人群。此类人群出现流感样症状,应当给予高度重视,尽早进行甲型H1N1流感病毒核酸检测及其他必要检查。
针对重症病例可能增多的情况,方案对如何加强重症病例的甄别和救治作出了重点描述。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为重症病例:持续高热3天以上;剧烈咳嗽,咳脓痰、血痰,或胸痛;呼吸频率快,呼吸困难,口唇紫绀;神志改变:反应迟钝、嗜睡、躁动、惊厥等;严重呕吐、腹泻,出现脱水表现;影像学检查有肺炎征象;肌酸激酶(CK)、肌酸激酶同工酶(CK-MB)等心肌酶水平迅速增高;原有基础疾病明显加重。
方案要求,根据患者病情及当地医疗资源状况,应按照重症优先的原则安排住院治疗。高危人群感染甲型H1N1流感较易成为重症病例,宜安排住院诊治。轻症病例可安排居家隔离观察与治疗。
方案还明确了甲型H1N1流感的治疗策略、抗病毒药物用法用量及中医辨证治疗方案。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2009年第三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有效应对甲型H1N1流感流行,科学、规范、有效地开展医疗救治工作,由我部甲型H1N1流感临床专家组牵头,并委托中华医学会组织相关专家,结合我国甲型H1N1流感实际诊疗经验,借鉴世界卫生组织和其他国家、地区甲型H1N1流感相关资料,对《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2009年试行版第二版)》进行了修订、完善,研究制定了《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2009年第三版)》。现印发给你们,供医疗机构在甲型H1N1流感临床诊疗工作中使用。
2009年7月10日印发的《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2009年试行版第二版)》(卫发明电〔2009〕123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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