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族青年载歌载舞、回族群众集体合唱……近日,南京山西路市民广场成了江苏省各族群众的快乐海洋。“我们江苏还有这么多少数民族群众啊!”围观市民啧啧称赞,热烈鼓掌,共同分享着国庆前夕民族大家庭的快乐。
“江苏虽然是少数民族散居地区,但55个少数民族齐全,人口34.38万,占全省总人口的0.46%,超过万人的有回、苗、蒙、满、土家等5个民族,超过千人的有17个民族,其中回族最多,约占全省少数民族的51%;我省有2个民族聚居乡镇、35个村和36个组。”省民委领导告诉记者。
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我省各级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把促进少数民族事业发展作为首要任务,大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民族聚居地方特色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历史性进步。“平等、团结、互助、和谐”,是我省各民族群众之间融洽关系的生动写照。
团结进步:义不容辞的责任担当
多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工作。2005年底,省委、省政府专门召开了全省民族工作会议暨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会议印发了《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的意见》,强调了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具体要求。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目前我省各级党委都建立了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将民族工作部门列为综治委的成员单位,并把维护民族领域稳定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年度考核的内容。我省已形成了由21个省级机关部门齐抓共管,共同推进全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喜人局面。
我省民族事业不断迈上规范化轨道。1996年12月,《江苏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通过颁布施行,标志着我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开始走上法治化轨道。据介绍,《条例》涵盖了我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方方面面,既有保护的内容,又有管理的条款,是我省开展新时期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重要法律依据。各地对于出现的不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伤害少数民族感情的问题,认真运用《条例》和相关法规予以处理,依法维护了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权益保护:从“尊重”开始
统计显示,改革开放以来,西部省(区、市)来我省经商、务工、就学的少数民族群众常年在30万人左右,并呈逐年上升趋势。
2005年和2007年,省民委与来我省流动经商藏族群众比较集中的四川省黑水县、回族群众比较集中的青海省化隆县分别签订了共同做好服务管理工作的协议书。2006年,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关于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与此同时,各地还想方设法为他们提供户口登记、子女入学、计划生育、务工信息、经营场所、房屋租赁、法律咨询等服务,切实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受到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的交口称赞。
尊重不同民族不同的风俗习惯,这在民族关系融洽中显得至关重要。为尊重回族等10个少数民族的清真饮食习惯,2000年省民委会同省经贸委、工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的意见》。次年,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关于扶持我省清真饮食网点建设的意见》。2005年,省人大又颁布了《江苏省清真食品监督保护条例》,省财政每年还安排100万元的专项扶持资金。目前,全省有不同档次的清真饮食网点上万家,其中有一定规模的200多家,各地设立了100多个清真食品基本供应点,基本满足了回族等10个少数民族的饮食需要。
2000年,我省参加了“全国清真食品展销会暨第二届中华名小吃认定活动”,30种菜肴被认定为“中华名小吃”。2007年我省参加第五届全国清真烹饪比赛,囊括了11枚金牌和2枚银牌。
民族经济:在“帮扶”下腾飞
走进高邮市菱塘回族乡,只见道路宽阔,村容美丽。乡负责人欣喜地告诉记者,去年他们实现经济总量68亿元,财政收入超亿元,农民人均收入过万元,主要经济指标在全国1200多个民族乡镇中位居前列。
菱塘回族乡的发展壮大,是我省民族经济飞速发展的一个缩影。为加快民族经济发展,我省逐步加大了各种投入力度,特别是进入新世纪后,省财政累计下拨少数民族发展资金3000多万元,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方发展生产、改善生活。省扶贫办、交通厅、民政厅、水利厅、卫生厅等部门,还在道路建设、卫生改水、水利设施、危房改造、救灾救济等方面,给予少数民族和民族乡村许多特殊照顾。
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全省已建立了120多个少数民族生产示范基地,累计帮助近12万名少数民族群众脱了贫,农村少数民族群众基本达到或超过了当地平均生活水平。
江苏省有52家全国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各地认真落实国家优惠政策,仅“十一五”期间已享受财政贴息4000多万元,扶持定点企业做好纺织、旅游用品、民族乐器、清真食品等数百个种类少数民族特需商品的生产供应工作,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了贡献。
此外,根据中央和国务院的要求,我省逐年加大了对西藏拉萨市和新疆伊犁州的对口支援力度,到2008年底已无偿投入援助资金13.96亿元,先后派出5批445名干部赴西藏、新疆工作,接受挂职干部500多名,有力地促进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
尊文重教:让未来充满更多希冀
“2001年和2006年,我省组团参加了第二、三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大型新编历史扬剧《王昭君》获创作、演出、舞美3项金奖和组织奖,民族舞剧《红河谷》获大奖、优秀演员奖和优秀新人奖,是获奖最多的省份。”省有关方面负责人自豪地说。
各地加大了对民族聚居地方社会事业的建设力度,帮助修建了一批文化活动中心(室)、图书馆(室)。各地在少数民族相对集中的地方开办了4所民族中学、22所民族小学和4所民族幼儿园。1999年、2003年和2007年,我省组团参加了第六、七、八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的武术、毽球、蹴球、射弩、民族式摔跤等10多个项目的比赛,取得了一届好于一届的成绩。
自1985年起,我省先后在常州、南通和南京、无锡、苏州、盐城、扬州、镇江、泰州开办了2所西藏民族中学、7个新疆内地高中班,这些学校的中、高考成绩始终在全国名列前茅。我省还在几十所高校中开办了民族班,为新疆、西藏、青海、内蒙古等省区,培养了无数批水利、电力、医疗、气象等中、高层次人才,为民族地区可持续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新鲜血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