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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将为低收入生活困难群众发放国庆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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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08-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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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长春8月3日电(记者郎秋红)吉林省将在国庆节前,为城乡低保对象和低保边缘家庭每人发放100元的一次性补助。这是记者近日从吉林省民政厅了解到的。
据吉林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一次性补助的发放范围有两类人群:一类是城乡低保对象;另一类是城乡低保边缘家庭。
对于城乡低保对象,要随同低保金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对于城乡低保边缘家庭,吉林省民政厅要求,一是要严格按照当地的低保边缘家庭认定标准合理确定范围,做到不超范围发放;二是要认真履行公开、公示程序,确保一次性补助发放工作公平、公正;三是要建立健全低保边缘家庭档案,做到统一、规范、齐全;四是要做到及时足额发放,有条件的地方要实行社会化发放,不具备社会化发放条件的地方要建立发放台账,杜绝虚报冒领,确保资金安全。
据了解,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一次性补助一律采取货币形式发放,9月30日前发放到城乡困难群众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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