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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出台政策鼓励居民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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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06-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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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正确引导房地产投资和消费,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日前正式出台文件,从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提高普通住房标准等方面,进一步鼓励居民购房消费。
根据规定,凡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低收入家庭和90平方米以下普通商品住房的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比例限额将由不超过购房总价的70%提高到75%,购买二手自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比例由不超过住房总价的50%提高到60%。同时,鼓励各市、县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适当上调普通商品住房标准。此外,对在城市连续务工5年以上、同用工单位签订了长期用工合同、有稳定收入来源的农民工,可比照城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政策执行,同时可申请办理城镇户口。
据了解,去年第三季度以后,宁夏全区商品房市场成交量开始大幅下滑,开发企业在普遍遭遇资金紧张的同时,改变了对土地市场和地价走势的预期,为此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已采取多种措施提升市场信心和稳定市场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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