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进行调研 与会者讨论热烈
昨天,市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和来自基层的人大代表调研本市拟停止执行两件地方性法规规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情况,其中殡葬管理费停收引起与会者的热烈讨论。
1990年7月,经市物价局批准,市殡葬管理所开始收取殡葬管理费。目前,殡葬管理费按经营性公墓和骨灰堂营业额的5%收取。
与会代表认为,殡葬服务具有公益性,鉴于现在上海财政情况,停止收取殡葬管理费是有可能的。这样做既让老百姓得实惠,又推进本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行政事业收费事项,推动政府转变职能。停止收取殡葬管理费是本市停止执行地方性法规规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中很重要的一项,需做具体调研。
不过一些代表和基层单位人士也担心,取消殡葬管理费征收可能影响殡葬单位管理经费的落实,进而影响殡葬公益事业的管理和服务。“殡葬是特殊行业,依法进行殡葬管理,只有政府推动,进行财力保障,才能取得实效。”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建议,停止收取殡葬管理费后,各级财政确保人员经费、业务活动费、专项费等各项经费落实,使各项管理工作平稳过渡、正常运转、有序推进。如在适当时候停止收取殡葬管理费,建议将市殡葬管理处的单位性质由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改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以保持队伍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