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31日召开立法听证会,市民可报名参加
为了更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上海市燃气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的意见,使通过后的条例更充分反映市民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将于本月31日召开立法听证会。
本次立法听证会将就《上海市燃气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中用户服务与安全的规定是否可行以及燃气器具的销售、管理如何规定为好这两个与老百姓密切相关的问题,直接听取听证陈述人的意见。听证会公告发布在2007年8月20日的解放日报、上海法治报,以及东方网(www.eastday.com)、上海人大公众网(www.spcsc.sh.cn)上。欲报名作为听证陈述人的市民,可以在8月20日至8月22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拨打报名电话(23119144)或者登录东方网和上海人大公众网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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