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指出:“坚持把推进党的建设伟大工程同推进党领导的伟大事业紧密结合起来,保证党始终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这是根据我们党一贯遵循的“党的建设服从和服务于党的政治路线”这一党的建设的指导思想概括的一条重要经验。
党的政治路线是党根据自己的最高纲领和不同历史阶段的奋斗目标相结合而确立的党的行动纲领(最低纲领),它规定党在该历史阶段的中心任务、基本策略等,是党领导的伟大事业和党的全部活动的行动纲领。党的建设的任务是通过增强党自身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来保障党领导的伟大事业取得成功。因此,党的建设必须服从和服务于党的政治路线,为党领导的伟大事业服务。
党的建设历来同党的政治路线密切联系着。党的建设围绕党的政治路线来进行,为实现党的中心任务服务,保证党的政治路线的贯彻执行,是我们党在长期党的建设实践中逐步探索形成的一条基本原则。新中国成立60年来,我们党在实践这个基本原则时经历了一些曲折。进入改革开放历史新时期,我们党坚定实现了工作重心的战略转移,逐步形成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围绕全面贯彻这个基本路线开辟了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党的建设重新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实践证明,能否制定正确的政治路线,关系党的前途命运,关系党的建设能否健康发展;是否围绕正确政治路线加强党的建设,决定党的政治路线的贯彻执行,决定党的建设成效,同样关系党的前途命运。
执行党的政治路线的过程,就是推进党领导的伟大事业的过程。把推进党的建设伟大工程同推进党领导的伟大事业紧密结合起来,核心是紧密结合贯彻执行党的政治路线的实践开展党的建设,通过卓有成效的党的建设来保证正确政治路线的贯彻执行。当前,必须把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同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紧密结合起来,围绕党的基本路线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要通过党的建设的各方面工作,确保全党无论遇到什么困难和风险,都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始终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为兴国之要、四项基本原则为立国之本、改革开放为强国之路,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同四项基本原则、改革开放这两个基本点统一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确保我们党抓好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坚持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要站在全面实现党的十七大确立的奋斗目标、完成党的执政兴国使命的高度来谋划党建工作,努力把党建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把党建资源转化为发展资源,把党建成果转化为发展成果,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可靠的政治和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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