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海基会经协商,一致同意将旅游团人数下限由“十人以上”改为“五人以上”,将旅游团在台停留期间由“不超过十天”改为“不超过十五天”。以下是公告全文:
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协会公告
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协会今日授权宣布:
为进一步方便大陆居民赴台旅游,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与台湾海峡交流基金会经协商,一致同意:将旅游团人数下限,由“十人以上”改为“五人以上”;将旅游团在台停留期间,由“不超过十天”改为“不超过十五天”。
上述事项自公告之日七日后实施。
(注:《海峡两岸关于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协议书》附件一之第二条为:旅游团每团人数限十人以上,四十人以下;第三条为:旅游团自入境次日起在台停留期间不超过十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