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国家民委党组中心组就新形势下我国民族政策的继承发展和创新问题进行专题学习。中南民族大学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雷振扬作了题为“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完善、创新中国特色的民族政策”的讲座。国家民委党组书记、副主任杨传堂主持学习会并作重要讲话。国家民委主任杨晶,副主任吴仕民、副主任丹珠昂奔、党组成员陈改户,专职委员李文亮,机关各部门和在京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学习。
杨传堂指出,当前,国际国内形势正发生着深刻的变化,民族工作面临着难得的机遇,也面对着重大的挑战。坚持、完善和创新中国特色的民族政策,是民族工作部门履行好职责、切实服务国家发展大局的根本和关键。
一是,坚持、完善和创新民族政策,必须始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各个历史时期,我们党坚持把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同中国民族问题的具体实际相结合,带领我们走出了一条适合中国国情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民族政策体系。民族政策是民族团结的生命线,也是党的生命线。新中国成立六十年来,在我们党的民族政策的有力保障下,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蓬勃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胜利,也是党的民族政策的巨大成功。因此,我们在坚持、完善和创新民族政策的过程中,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不动摇,必须坚持我们党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原则不动摇,必须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不动摇。前不久,根据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人民日报》连续发表了6篇评论员文章,对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作了深入阐述,产生了广泛而重大的影响。我们要充分用好纪念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等重大契机,在全社会进一步唱响中国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民族团结好、党的民族政策好的主旋律,为民族工作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并在实践中坚持完善和创新党的民族政策。
二是,坚持、完善和创新民族政策,必须始终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完善和创新中国特色的民族政策,既是科学发展观对民族工作的要求,又是民族工作领域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中央明确要求,实现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又好又快发展,既要努力缩小民族地区与发达地区的发展差距,又要努力缩小民族地区内部以及城乡之间的发展差距;既要大力发展经济,又要大力发展各项社会事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既要支持发展水平较高的民族有更快的发展,又要帮助特困少数民族、人口较少民族、边疆少数民族加快发展步伐,保证各族人民共享发展成果;既要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又要注重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前不久,国务院召开了全国少数民族文化工作会议;下个月,还要在青海召开全国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经验交流会。这是坚持、完善和创新中国特色民族政策的重要举措,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民族工作的高度重视。我们必须按照中央的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探索建立民族事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制机制,探索建立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探索建立民族工作服务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为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不断注入新活力。
三是,坚持、完善和创新民族政策,必须始终牢牢把握民族工作的主题和根本任务。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鲜明地提出了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去年9月,胡锦涛总书记又强调指出,民族团结是国家长治久安、兴旺发达的保证。促进民族团结、实现共同进步是民族工作的根本任务。继承和发展中国特色的民族政策,必须紧紧围绕民族工作的主题,切实服务民族工作的根本任务。要坚持一手促发展,继续解放思想,努力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一手促团结,把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作为完善民族政策体系的重大职责和突出任务,锲而不舍地抓紧抓好。要善于抓住全局性、长期性、战略性的问题,敢啃硬骨头,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研究,逐一加以解决,在实践中总结完善民族政策体系的经验。比如,如何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结合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特点,制定、完善、实施好有关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的规划;比如,如何加强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切实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巩固各民族大团结;比如,如何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工作,进一步巩固各民族平等互利、和谐共处、共谋发展的良好局面等等。对这些问题的思考和解决,都需要我们系统地对民族政策进行再学习、再落实、再创新,使政策、法律、制度相辅相成,不断更好地实现、维护、发展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 |